“明年中秋,”男人压低了声音,问她,“我们应该结婚了?”
谁知道呢!
纪见星的手酸得要命,她只想知道,到底什么时候结束啊?!还有完没完了?过一个世纪那么久了吧?!
这边春`意浓浓,那边,久别重逢的九斤婆婆和蒙德,并肩坐在沙发上,手紧紧地握着,眼含热泪,明明有千言万语要倾诉,不知从何说起,他们相爱,却不了解对方,是世上最陌生的爱人。
产自红玫瑰之岛的香薰蜡烛,暗自流着泪,烧出迷人的芬芳,蒙德的目光从未离过她,心中甜蜜,喉咙涩然,嗓音沙沙的,如同经砂纸打磨,有着沉钝的质感,他郑重地跟她做迟到了五十五年的自我介绍:“我是马丁蒙德。”
这个名字对他来说太陌生了,在与她分别后,它不再属于他,陪伴他度过漫漫余生的,是另外一个名字:“你可以叫我阿蒙。”
九斤婆婆又哭又笑,尽管容颜不再,乌发染了白霜,眼角的纹路层层叠叠,她依然像个娇羞少女,美得容光焕发:“阿蒙。”
她留不住岁月,岁月把她的爱人送回身旁,为此她深深地感激。
蒙德抬手拭去她眼角的泪,轻柔笑着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九斤婆婆在他手心,一笔一划地写下三个字:何时芳。
她定定地看着他,轻念遗忘许多年的名字:“何时芳。”
父亲给她取的名,生逢乱世,应季而开的花卉,寄寓了国泰民安,花团锦簇的美好愿景,她一生与玫瑰花结缘。
何时芳?
在遇见你的时候。
“这个名字真美。”蒙德曾以玫瑰为她命名,让这份念想有所寄托,没想到冥冥中注定,她就是开在他生命里的那朵玫瑰花,可惜他没有保护好她,免遭风吹雨打,让她平白地吃了无数苦头,他愿意用余生的每一秒,守护她。
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再把他们分开。
九斤婆婆的泪晶莹地砸碎在他布满疤痕的手背上,沿着斑驳的纹路,流散开。
他如桐城的秋日般迟迟归来,提着一盏灯,找到了藏匿在暮色深处的她,从此以后,她即将枯竭的生命,迎来了新的生机。
她还想要,活很久,很久很久。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沉默时相视而笑,黑夜很长,星辰静守夜空,他们有的是时间。
万籁俱寂,灯光不灭,玫瑰蜡烛的香气爬出窗户,以风为媒,和开满小院的红玫瑰花清香相和,缠绵着,飘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纪见星鼻尖捕捉到了一缕若有似无的香味,正要分神去辨是什么香,男人两根手指轻捏着她的脸,转过去,乱糟糟的粗重呼吸覆上她唇间。
从肩膀到胸口,再到小腹,长腿,全身线条绷紧,唯有他的唇,是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