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页(1 / 2)

林暮总不能天天去陆戎那边报道,更何况他去了还不一定能帮上忙,陆戎总要分心顾忌他。

林暮想他正学着怎么去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才发现喜欢不只是甜的或者酸的,咸的或者涩的。

他甚至有些尝不清那感情里更多的喜欢。

压抑,忍耐,寂寞,克制原来是没有味道的,他们寡淡无声,静默伫立,但又巨大得充盈着深刻而真实的欢喜。

陆戎低头在于身旁的陈美花说话,林暮便一直看着他,目光很安静。

大概是讨论带多少东西,陈美花说了什么,陆戎才抬起脑袋,看向了林暮。

陈美花跟着转过脸,她天真如孩童,问道:“暮暮有没有想我?”

怎么可能不想?

林暮于是点了点头:“想的,美美呢?”

陈美花咧开嘴笑,说我和小鹿都很想你。

她叫孙子“小鹿”,大概是又不记得人了。

林暮和陆戎并不会刻意纠正陈美花的记忆问题,她偶尔记得起来,偶尔却忘得一干二净,那都是常态,习惯就好。

说完话,陈美花就又像没事人似的,乐呵呵关注起了别的来。

她握住林暮的手,陆戎看见了,也把手伸了过来。

三只手有些别捏地牵在了一起。

“间接拉手。”陆戎突然低声道。

林暮恍然想起他们第一次约会在人才公园也是类似这般手拉手的,这词还是他发明的,没想到陆戎现在会拿来用。

陈美花许是觉得这样拉手还挺有趣,她翻过掌心来,将三人手围在一起,嘴里嚷嚷着“开花啦”,三人的掌心便成了“花瓣”,小拇指互相勾着。

“开花啦!开花啦!”她嚷了好几遍,生怕林暮和陆戎没听见似的。

林暮低头,他看着掌心里的“花”,胸肋下的心脏几乎快要跃动而出,差点烫着了小拇指的指尖。

第五十二章在一起(二)

周围没人发现他们这边的小动作,林暮心跳得再快别人也听不见,陆戎与他勾着小指,敷衍着陈美花各式各样天马行空的问题,孙海和安锦城最后订下了一间能住十二个人的轰趴别墅,价格一分摊倒也都能接受。

“后天早上八点在学校门口集合。”孙海还给每人发了一份攻略,里面都是些莫干山必玩的景点,林暮扫了一眼,发现有不少还是网红打卡地。

“谁有攻略的也能分享下啊。”孙海态度民主,总结发言道,“大家要互相照顾,特别是小鹭鸟和美美,几个人分下工,重点关照。”

像这种有商有量的分组,倒不会真的划分太清晰,陆戎、林暮和陈美花肯定一块儿行动,林朝也想加入,但没料到前头就被自家弟弟给无情地卖了,莫名其妙和安锦城安排在了一块儿,孙海和蒋天河照顾许一鹭,顺带着捎上了曹湛,迷茫虽然脑子不太好,但行动力却没什么问题,李子和莫晓晓从校内姐妹情深到校外,这种时候肯定不会分开。

最新小说: 猎物 特种兵之万界军火商 三界红包群 [综武侠] 我靠马甲建立天下第一大派 我有一座军火库 从*界开始掌控洪荒 从出生开始当天帝 (综漫)水色 从超神学院开始拯救诸天 DNF之四剑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