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敞开,灌入的冷风让我禁不住抱紧手臂。
酒舒穿着粉色的大衣站在玄关处,和一个陌生人在说话,听到声响,回过头,见到我,快步走过来,把我往卧室里领。
“冷吧?我给你找件衣服穿上。”
我跟着她,问:“你要把所有的书都搬到M市吗?”
酒舒打开衣柜,隔着衣柜门回道:“是啊,这一年不知不觉又买了很多,所以刚刚叫了快递公司的人过来。”
我实在想不通,那些书有什么值得宝贝的,至于让她走到哪儿都要带着。我虽然也挺喜欢看书,但是绝不会这么折腾自己。
“你也不嫌累,每换一个地方,都要把自己的书带着。看你这阵势,是打算一去不回,带着这些书一起给你疗伤?”
“瞎说什么呢,我现在好得很。”
酒舒找了一件宽松的大衣出来,放在我身上比划:“这件怎么样?”
我连连后退:“我不要穿大衣,冷得要命。”
“只有这一件比较宽松,你能穿进去,”酒舒笑道,“我这倒是还有郁临深留下的羽绒服,你要是不介意,穿着试试?我的羽绒服你肯定是穿不进的。”
酒舒一米六的个子,不算矮,但是和我比,却是矮了不少的。她打开另一个衣柜的门,挑了一件看起来还算秀气的红色羽绒服。
“这还是我当初给郁临深买的,可是他嫌颜色太艳,只在家穿过两次就再也不碰它了。你不是喜欢红色吗?你穿应该还行的。”
我接过衣服,厚实的面料让我感觉自己正捧着一堆棉花。
她往门口走,一边说:“我先出去,你穿穿看,要是不行,就只能将就我那件大衣了。”
等房门关上,我深深嗅一下手中的衣服,拿脸颊贴上去,只觉得冰凉而粗糙,就好像衣服的主人那样,永远冷冰冰的,让人无法靠近。
我收回思绪,穿上羽绒服走出去。
酒舒刚送走快递公司的人,回头见我一身偏中性的打扮,眼里尽是赞许之意。
“你果然还是穿红色好看,虽然有点显大,但是还蛮帅气的,比郁临深穿着适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