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标题后,他看着空荡荡的密室发愁——
该怎么办啊……
一墙之隔,贝果夏突然停住,警觉地问:“你问这么详细干嘛?”
谜语人:“我说因为我无聊你信吗?”
贝果夏:“当然不信,你该不会也想写无限流,要抄这些构思吧?”
谜语人嗤之以鼻:“这就不是我的风格,我喜欢把谜语和关键线索放在哥谭的各个角落,让蝙蝠侠一边解谜一边拿线索,智商考验可比人性考验好玩多了。”
贝果夏沉默着,终于趁着黑暗,羞耻地伸出舌头,试图舔到前襟。
当然,很快他发现他的舌头还没一条正在喝水的猫舌长,别说前襟,连下巴尖都碰不到。
于是他缩起下巴,埋着头,再接再厉地抻舌头。
系统终于忍不住了:“你在干嘛?”
贝果夏悲痛地想:“只要我还活着,就必须写作。我要以舌为笔,以血为墨,在墙上记下我的灵感。”
系统:“……”
几次依然舔不到,贝果夏一甩舌头,长叹一声:
“算了,直接写吧。”
他舔血其实是为了不伤舌头。
咬伤舌头固然有血能直接写成字,可这样一来,不知道要损耗多少血。
万一不小心把舌头写断,那可更尴尬了。
敌人还没被诅咒死,自己先来个“咬舌自尽”。
贝果夏后脑勺贴着墙,扭过脸,伸出舌头,向一边偏着,希望能让舌尖落到墙上去。
显然他错估了半边脸颊的长度,舌头依然不能与之相敌。
倒把他抻得眼歪嘴斜,颚骨隐隐作痛。
谜语人见他迟迟没动静,狐疑地问:“你在干嘛?”
贝果夏顿时泄气,喘着气说:
“我恨自己怎么不是个无常鬼,看人家白无常,舌头伸出来能给裤子系两圈腰带。”
谜语人伸脚碰了碰,电锯还在。
联想到比利给他们的提示,他问:“这把手动电锯,还能用。你愿意锯掉你的一只手,换我们两个人的自由吗?”
贝果夏:“我不愿意。”
谜语人语塞,不太高兴地说:“你不是超级英雄吗?怎么一点牺牲精神也没有?”
贝果夏诚恳地说:“第一,我说过这太老套了,还有抄袭的嫌疑,我不能支持这种事。第二,我不是超级英雄,我只是一码字写书的,丢什么都不能丢手,你知道单手码字多痛苦吗?”
谜语人劝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功能叫语音打字,用说话声解放你的手。”
贝果夏说:“你是不知道我写的是什么,有些文字就不能发语音。比如两个人谈情说爱的私话,能用语音说吗?”
谜语人不以为然:“莎士比亚的话剧听过吗?你再肉麻能麻得过莎士比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