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馥馥的心跳就这么不自觉加快了些,她不由放慢了脚步,数着拍子让自己冷静下来。
那么多年,莫炀的五官其实变化不大,依旧耀眼夺目。
林馥馥总也忘不了第一次见莫炀的时候,他背着个大吉他,手上还提着两个行李箱。
秋日的阳光打在莫炀的脸上,好像给他撒上了一层金光。总感觉,他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那时候刚上初一,莫家一家人从邻市搬来,据说是因为烽市这面的教育环境要好很多。莫家为了莫炀这个独子似乎可以牺牲一切,那会儿莫炀的爸爸刚在邻市的一家五百强企业升职,但却为了让儿子上一所更好的中学而辞职举家迁到烽市。
林馥馥就这么傻傻呆呆地看着莫炀,一直到他走近递给她一份礼物。
他微笑说:“你好,我是莫炀,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还请多多关照。”
良好的家庭教育显得莫炀不仅懂事成熟而且十分有礼貌,虽然后来林馥馥发现那不过是他的伪装。
当时林馥馥讪讪地接过他的礼物,小声地自我介绍:“我叫林馥馥,双木林,馥馥是苏武《别友》诗里‘烛烛晨明月,馥馥秋兰芳’的……”
然而还不等林馥馥介绍完,她妈就捧着一笼包子扯着大嗓门过来说:“快趁热吃,我亲手做的包子,真材实料别家买不到,好吃的包子呦。”
少女情怀总是诗。
林馥馥却感觉自己被“滚烫”的包子浇了一头的“冷水”。
其实两家就只隔着一面墙,按理说抬头不见低头见。但莫炀总是很忙,学钢琴,学小提琴,学吉他,学书法,学跆拳道……他总有学不完的东西。
林馥馥偶尔也会和莫炀见到,但大多都是点头微笑,有时候甚至连点头微笑都没有。
可不知不觉间,林馥馥对莫炀的感情就像是一枚小种子在心里发芽,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成长,变为参天大树。
等林馥馥发现两个人之间的差距时,莫炀的微博粉丝数量已经突破千万大关。
她初中时就开始的暗恋,怎料后来情敌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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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馥馥到达会所后便看到了莫炀的助理朱嘉上。
胖乎乎的朱嘉上似乎等候多时,见到林馥馥之后赶忙迎了过来,笑呵呵地说:“来,莫爷等你有一会儿了,晚上他还要参加一个活动。”
这是一个私人会所,隐私低调奢华。
林馥馥跟在朱嘉上的身后,看着他肉嘟嘟的背影,突然有点羡慕他。这个世界上现在能和莫炀形影不离的,大概就只有其貌不扬的朱嘉上了。朱嘉上这个助理好几次跟着莫炀入镜节拍镜头,沾光成了小小的红人。他的微博粉丝人数现在也突破了百万,经常因为爆料莫炀的糗事而上热搜。
一进屋,林馥馥就看到了他。
满室的恢弘大气,都没有穿西装的他更吸引人注意。这个人明明下午的打扮还是大学生模样,到现在却变成了时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