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动作让易非看得有些发呆。心里感到莫名其妙地难过。
本来他有很多理由向别人挑衅的,结果却变成他默默无言地跟在别人身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久久地,他声音哽咽地说:“她从来就看不上我,不管我吃,不管我穿,也不管我冷热酸甜,可我就是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害怕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每晚都要出来找我,不管天晴落雨,春夏秋冬。起初我依着她,慢慢我烦她,再后来我是故意惩罚她……其实,我知道我就是一混蛋,根本不值得她这样……”
说出这番话,易非内心真正受到了触动,心理防线逐渐崩溃。
帅歌回头看他一眼,用一种同情的眼光。
帅歌的这一回头,彻底摧毁了易非的意志,他痛苦万分地蹲在了地上,双手捧着脸,像狗一样呜呜哭泣。
等他哭够了,抬起头时,帅歌与粟麦已经渐渐走远。尽管他们的脚步走得很慢,但看得出来,他们是亦步亦趋。
一直快要看不见他们的背影时,易非痛痛快快地大声说:“明天,叫粟麦在民政局等我。”
翌日,易非信守承诺,当真去了民政部门,与粟麦办理了离婚手续。
这天,帅歌专门请假在家里做了满桌菜,开了香气四溢的衡水老白干,庆贺粟麦重获自由。那天,他俩尽情尽兴地喝了很多酒,直到差不多把彼此灌醉。醉意朦胧之际,他俩像两只栖息在枝头的鸟儿,窃窃不休地说了很多甜蜜的话,他们用疯狂的爱抚慰彼此的灵魂和肉体,在令人惊悸的黑暗中感受有生以来的强烈感觉与颤抖。
帅歌躺在床上,似梦非梦地想起自己刚来乌宿镇时,看见粟麦站在快被大水淹没的石桥上,裙裾飘飘的样子,心头像灌了一口猛酒。他回忆当时划船去接她的时候,似乎有很凉的风和很湿的雾气从皮肤上穿过。黑暗中,帅歌忍不住用一双手去抚摸自己燃烧的皮肤,心想:这是不是就是人们常说的洞房花烛?想到这儿,一股酥麻的感觉弥漫开来,还没等他本能地收紧,一匹狂野的怪兽便占有了他的躯体,而后又想挣脱他的躯体,奔腾而去。他无法控制这匹野兽,只能做到双手不停地左右摇摆,帮助野兽将自己五马分尸。粟麦就在这个时刻来到床前,以自由而完美姿态,闯进了帅歌的视野。苗条、端庄、美丽,仿若身披七彩光芒的仙女飘然而至,让他的脸越发显示出痴迷梦幻的状态。粟麦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晃成了一条雪白的鲤鱼,原来她脱去了衣裳,光着的身体在黑暗中显得异常光鲜。
“麦子……麦……子……”他嘴唇一张一合,变得生机而茁壮起来。
粟麦继续飘荡在空中,以一种轻盈的姿态向他展示飞翔的诱惑。帅歌忍不住也想与她一同升飞到最高境界,他调动丹田里的气息,将它们聚集起来,像烟岚那样在体内升腾、弥漫,并且毫无顾忌地任凭它们冲出体内。“飞吧,飞吧,去找麦子……”“坠吧,坠吧,也去找麦子……”帅歌张狂放肆地叫着麦子,他像当地所有男人那样,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把女人身体上那个形似“麦子”却能诞生生命和制造快乐的神圣领地称作麦子。他喜欢这种追寻麦子的感觉,在无数次拼尽全力之中,他终于成功地挣脱了地球的吸引力,当灵魂嗤溜一声钻进云端,跟粟麦的灵魂合二为一,他的肉身一头扎进粟麦两腿之间芳草萋萋的麦地。她充满感激地夸奖道:“易非,你好棒碍…”帅歌不言语,紧紧搂住粟麦。在他的鼓励下,粟麦大跨度地翻云覆雨,在疾风暴雨的冲击下,帅歌被粟麦挑拨得激情燃烧,整个人快要熔化了。“麦子!”帅歌轻轻叫一声,用嘴碰了碰粟麦的耳垂,粟麦也回应地用牙咬着他的耳垂。帅歌便发出“噢噢”的闷嚎,又一次高叫着“麦子”,把他作为一个男人生命中所有的魅力都集中在刹那,并且定格成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