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夔丞虽为无赖子,而其势焰至盛,魄力至大,足以笼罩群小,沟通机关。故自被捕以后,散布谣诼,遍寄匿名信件,冀以淆惑视听,扰乱人意。然宵小伎俩,不过尔尔,国民可勿为所惑也。今日所最当注意者,为应之种种文件及其往来信札,于此求之,不难窥其真相。若悮信谣言,多所探测,或专注意于其狡展之供词,反使主犯得从容布置,以逃遁其罪,甚为非计。愿吾国民守镇静之态度,以徐观其后,公理不灭,将来必有水落石出之日也。[23]
时任国民党上海交通部文事部主任干事及评议部副议长的徐血儿,也撰文提醒国民注意此项证据。他说:
先生被刺一案,外间测度主使何人,为辞不一,然多不可凭信,要当以本案所得证据为准也。现本案紧要证据已搜获多件,吾人于证据未发表之先,不欲意为之辞,然闻证据关系甚大,则吾人不可不注意也。吾人现在姑不问元凶首恶之究系何人,若证据发表,罪首已明,则当一是以法律为制裁之具;而国民对于元凶首恶,尤当与众共弃,决不容有一毫姑息之念,以贻民国无穷祸也。[24]
遗憾的是,一百多年来,宋案核心证据从没有真正受到过研究者重视。最明显的表现是,当时所公布的53件证据,有相当一部分从没有被后来研究者注意过,而被研究者注意到的证据,则又因种种原因,鲜有准确解释。表1-1是以1913年印行的《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共53件)单行本为据,对一百多年来研究者利用和解释该项证据情况所做的统计。
表1-1百年来宋案核心证据使用情况统计
表1-1百年来宋案核心证据使用情况统计-续表1
表1-1百年来宋案核心证据使用情况统计-续表2
表1-1百年来宋案核心证据使用情况统计-续表3
在表1-1中,《程应通电宣布之证据》刊登于1913年4月26日《民立报》,共撮要罗列函电22件。4月27日,该报又刊登《宋案证据之披露》,公布函电44件,并为其中21件附加按语。以上两篇文字成为后来研究者征引宋案证据最主要的来源。其中,谷钟秀《中华民国开国史》、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白蕉《民国初年有关大局之三件大暗杀案》、方祖燊《三湘渔父;宋教仁传》等,完全照录《程应通电宣布之证据》。其他书籍和文章所用宋案证据,也大体不出上述两篇文字范围。其实,当时还有其他一些报纸刊登过宋案证据,例如从5月初开始,《申报》分13次连载《宋案证据全录》53件,[25]《顺天时报》随后也分16次连载了《宋案证据全录》53件。[26]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这53件证据,还有一个最权威的版本,即当年由江苏都督程德全等刊印的《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单行本。但令人吃惊的是,百余年来鲜有研究者征引《申报》和《顺天时报》所刊《宋案证据全录》,至于单行本,更是未见一人征引。上述53件证据中,有多件又各自包含若干份文件,实际共有文件73份,包括书信35封,电报31封,电码本2本,呈文1篇,委任状1件,命令、训令各1道,宣告文1篇。在这73份文件中,只有不到30份被反复征引,其中大部分还不能予以正确解释。[27]至于剩余40余份,虽然并不都与宋案有关,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为探究宋案谜团所不可或缺,甚至是极为关键的证据。这些文件之所以一直被忽视,根本原因就在于研究者错误地将宋案简单化为刺宋案,换言之,这些文件从一开始就被认为与刺宋案无关,因而被弃之一旁。然而,正如上文已经讲过的那样,宋案实际上是由多个复杂环节构成的,没有对刺宋之前各环节的深入解析,刺宋的发生便不能得到圆满解释,因此,那些被忽视的文件毫无疑问应当引起研究者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