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对面正在下卷帘门的面店老板:没有面了,去便利店买饭团吧。
袁绍:
高天宇望着眼里无泪却给人一种泪流满脸感的袁爷,心里很是不解,没面吃也不用难过成这样吧?女人真是奇怪的生物。
英姿飒爽被低落悲伤取代的袁爷离开前幽幽的提醒了一句:怕花蔫了就放后面去,你又不是尸体,不用跟它一起低温保鲜。
高天宇一拍狗头:对呀,我特么光想念我的秋裤了,把这茬儿忘了,谢谢啊袁爷。
一谈恋爱就智障的人太多了,你不是唯一的一个,不必为此自卑。袁爷说话间已经走远了,夜色下的背影寒凉似水,孤寂如风。
高天宇挠着狗头咕哝:我也没自卑啊
如果季叔叔只能用智商来换,当个智障又如何?(不,你是傻狗,不必如果,傻的豪迈!)
高天宇等得花儿都要谢了,一早告诉他今晚要加班,让他先回家的季灵霄才根据袁绍随口提供的线索找来。
玫瑰被转移到后面去了,季灵霄看着车座上多出来的轻松熊靠枕,瞬间忘了他那不堪攀折的老腰因何酸痛了一整天,只觉自家小狼狗既温柔又贴心,很有些摸摸他的头夸一声好乖的冲动。
高天宇预定烛光晚餐的餐厅早就打烊了,沿途寻觅了半天,还在营业的只有嘈杂的夜市和主做夜宵的小餐馆。再看季叔叔,累的都快变身睡美人儿了,与烛光晚餐和鲜花誓言相比,他显然更需要休息。
高天宇道:睡一会儿吧,到家叫你。
努力不让自己睡着的季灵霄偏头问道:不在外面吃饭了?
高天宇:回去吃吧,我给你做点清淡好消化的,吃完早点睡。
季灵霄有些歉疚的应道:也好,改天再和你出来吃吧。
车子缓速开进地下停车场,半睡半醒的季灵霄被轻轻叫醒,迷蒙而顺从的披上高天宇的大衣下了车,听到锁车的声音,朦胧涣散的头脑忽然清醒了过来,望着伸手过来的青年没动。
高天宇奇怪的问:怎么了?
季灵霄像是有些不好意思启齿般抿了下嘴唇,别开眼望向车尾,含糊其辞的提醒:你落下东西了。
他这副模样与工作中冷静严谨的季科简直判若两人,和生活中稳重内敛的季叔叔也有很大差别,倒有些像惦念着新玩具的孩子。
高天宇微微一愣,随即忍着笑逗他:有吗?落下什么了?
看出他在装傻犯坏,却不知如何拆招,季灵霄只能沉默以对。
高天宇解了车锁,把车里的玫瑰拿出来,笑微微的问:鹿鹿,你说的是这个吗?
我还当你不知道,别是惦记了一路吧?
季灵霄既尴尬又无奈,想说我都这么大年纪了,你别不撒赖不卖乖就反过来拿我当小孩子逗弄,又怕真说出口惹来更多逗弄。
高天宇把花塞进他怀里,随即从他披在身上的大衣里摸出一只米色丝绒盒,道: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
季灵霄只从袁绍那里听说他买了一大捧花,看到他从盒子里拿出戒指,惊讶之余还有些不知所措:等一下,那个不会是求婚戒指吧?
高天宇的回应是单膝跪地,拉过他的手就往上套戒指。
季灵霄抽手没抽回来,眼睁睁的看着他拉开自己的手指,把戒指戴了上去。
高天宇满意的勾起唇角,夸道:真好看,我媳妇儿手指都是美的。
季灵霄:等一下
高天宇充耳不闻,低头吻了吻他戴上戒指的手。
这一系列动作,或者说整个求婚仪式,干脆利索快,若要计时只能掐秒表,摆明不给意外(譬如被求婚对象犹豫拒绝)留时间。
高天宇起身一把抱起新媳妇儿,春风得意的吆喝了一声:洞房去喽。
季灵霄还在徒劳地:等一下
高天宇对着他的嘴亲了一口,笑着说:你都等三下了宝贝儿,春宵一刻值千金,咱们得争分夺秒。乖,抱好你的花,咱们洞房去。
作者有话要说:季叔叔心神恍惚地:谁能告诉我,我经历了什么?
狗头宇:你嫁给我了,心甘情愿的。
季叔叔:有吗?我怎么不记得?
狗头宇用力点头:有的有的,你只是因为太开心太激动阶段性失忆了。
季叔叔:我怎么觉得自己稀里糊涂被卖掉了??
狗头宇:错觉错觉,你是爱我的,你很高兴嫁给我,这才是事实。
第24章 洞房花烛夜
年轻人热情体力兼备,圆房夜就累的季灵霄腰酸了一整天,洞房夜更是全身投入,似有用不完的热情与精力。待到事休,季灵霄只觉得自己这把老骨头已经离散不远了,真真的动动手指都觉得吃力。
高天宇把人圈在怀里,细细摩挲着对方戴着戒指的手,仿佛在赏玩什么绝世珍宝,爱不够似的看了又看,吻了又吻。
季灵霄有点好笑,微哑着嗓子道:你很满意自己选的戒指?
我满意它戴在你手上,这意味着季叔叔和季鹿鹿都是我的了。高天宇根本掩饰不住心下的满足与欣喜,他死皮赖脸、软磨硬泡、近乎无所不用其极的追了那么久,今天终于得偿所愿了,怎么能不开心?他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布,这个人是我高天宇的了!那些有眼不识珠的,有贼心没贼胆的,你们都可以哪凉快哪待着去了!
季灵霄眉目柔和的看着自己喜爱的青年,除去欣喜满足之外,心下更甚的是庆幸。他原以为自己注定一生孤独,踽踽独行,却因缘际会的遇见了高天宇。他热情果敢,无惧他用于保护自己的冷淡与疏离,在他青春所剩无多,不再对亲情爱情这些求不得的东西抱有希望之后,为他苍白死寂的生活注入了新鲜的色彩与生命力。这个人之于他,是温暖明亮的光,更是他幸得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