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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之于我如鹿向林——泠萸(13)(2 / 2)

高天宇抚着他汗湿的蝴蝶骨道:季叔叔,你的眼睛告诉我,你很喜欢我,想和我一辈子在一起。

季灵霄怕痒似的颤了颤,眼睫垂拢下去,遮住了无从掩饰的温柔与爱意。正当高天宇以为他害羞了,又要以他惯用的沉默代答时,却听他轻声应道:喜欢,一辈子也不嫌多。

高天宇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似的愣了一瞬,随即把人挖起来,激动莫名的叫道:再说一遍!季灵霄同志,我要求你原话重复一遍,一个字都不能少。

季灵霄一方面觉得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吗?一方面又不忍自己喜爱的青年露出失望的神情。

虽然口舌谨讷,赧于言爱,季灵霄还是在对方热切的注视下松开了唇齿,一字一句的重复道:喜欢,一辈子也不嫌多。

高天宇听到了什么?自己一心爱着的人终于正面肯定了对自己的感情?不只如此,他听到了天地同歌,看到了烟花盛放,映亮了夜幕,璀璨了星河。

高天宇激动坏了,然而他表达激动的方式是一个野狼翻身把人压在了下面,一派既然你这么爱我那我必须加倍爱回去之势,按着他心爱的季叔叔吭哧了仨回合,每个回合都在半小时以上。

季灵霄被爱的欲哭无泪,心说:这狗疯了,谁来帮我控制一下?

唯一可能帮他的冷哥泰然处之,趴在沙发上眼皮都没撩,心说:你戒指也收了,洞房也入了,自愿与狼共枕,还一辈子都不嫌多。即如此,我这做婆婆,啊呸!我这做公爹的,就不好再多事了,儿媳妇你自求多福吧。

转天季灵霄没再扶着他的杨柳老腰去上班,他一觉睡到了下午两点,醒来的时候浑身酸痛难耐,只觉得自己这把老骨头被一根一根拆下来蒸了一遍,就是蒸骨三验那种蒸法。

昨夜的疯狗,不对,是疯狂过后的新郎官,循着细微的声响(季灵霄挣扎着爬起来拿水喝的声音)进了卧室,整个人精神奕奕,容光焕发,与床上的季灵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原以为青春无多但犹在的季灵霄服老了,喝完水顺势靠在了年轻人温热有力的胸膛上,把玩着空了的水杯感叹:叔叔老了,经不起忽然注意到自己空空如也的手指,诧异而突然的低呼道,我的戒指呢?

高天宇笑着说:别慌别慌,在这里。

说着话拨开了季灵霄围在身上的被子,用手指勾着自己最喜欢的那条白金素链,昨晚戴在季灵霄手上的戒指好好的挂在链子上,一颗碎钻都没少。

季灵霄为自己的失态窘迫了须臾,意识到高天宇为什么把很满意戴在自己手上的戒指换做吊坠后,回过头问:我一直想问你,你没再去单位找过我,是不是因为听说了什么?

高天宇见瞒不下去了,便故作轻松的说:我脸皮厚,被人当面骂死基佬也能不疼不痒的回他一句关你屁事。鹿鹿不一样,我们鹿鹿是个敏感内向的乖小孩儿,应该捧在手心里疼,别人刻薄一句,我都受不得。

季灵霄听完把项链摘了下来,将戒指重新戴回手上,说:我不在意别人怎么看我,以前在意过,但也没能改变什么,现在我学会不在意了。

别人看不惯他,或是看不起他,都是别人的事,他不为那些人活着,何必在意那些人的看法和评价?

我在意啊,虽然我皮糙肉厚,但我也是有软肋的。高天宇把季灵霄环在怀里,像是要将那个因他出现太迟未能护到的小男孩儿纳到自己的羽翼下,你就是我的软肋,谁也不能碰。你受了委屈,我会比你更委屈。更何况那些谣言不光会让你委屈,还可能影响你的工作和前途。

被人这样珍视爱护,季灵霄自是动容的,但这一次他没有顺应对方的意思。

他承认,工作曾经是他获得认同和肯定的唯一途径,所以他把工作看得比任何事都重,甚至把工作当作了生活本身。现在他依然重视自己的工作,能在事业上取得更多成就,未来走的更长远,自然是好事,但若要他用高天宇带给他的和煦与心安去换,他宁可留在现在的位置上,做个普普通通的小科长。

他握住戴着戒指的手,对试图帮自己摘掉它的人说:它没有见不得光,为什么要藏起来?你送的是戒指,它就是戒指,可以戴在手上,也只能戴在手上。

高天宇为他难得的任性感到诧异,同时也为他的勇敢和对这段感情的重视欣慰,但他不能由着他给人送话柄,于是好声哄劝:只是换个地方戴而已,意义是一样

不一样。难得任性的季灵霄又难得的抢白了,别再趁我睡着把它戴到别处去了。为了杜绝这种事再发生,他还回过头强调了一句,如果你不想看我发脾气的话。

高天宇看着那张很是认真严肃的漂亮面庞,很是破坏氛围的笑了出来:你发脾气什么样子?撅着嘴摔东西吗?一边摔一边骂,你这个坏人,我不和你玩儿了?哎呀不行了,想想都萌得心肝颤,你快发脾气吧,现在就发。

季灵霄:

高天宇被自己脑补的画面萌地一塌糊涂(萌点也是奇葩),抱着完全不知道他怎么嗨起来的季灵霄边亲边笑,活像个神经病一样。

季灵霄抵住他亲吻犹嫌不够试图用啃咬表达喜欢的嘴,终于对门外一晃而过的冷哥说出了昨晚就想说的话:冷哥,他好像疯了,帮忙控制一下。

冷哥淡定的退回来,意味不明的唔了一声。

高天宇拿开抵在自己嘴上的手,一边笑一边反驳:什么叫这小子打小儿就不正常?我小时候既健康又聪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邻居都夸我长势喜人。

季灵霄:邻居夸的是土豆苗吧?

这个万年土豆梗啊,估计到死都过不去了。

第25章 几家欢喜几家忧

虽然季灵霄惯于独来独往,为人处世已经不是一个低调能够形容的了,但自从季科傍上个年轻富二代的谣言兴起后,季灵霄在同事心目中的印象与存在感就不复从前那般淡泊微弱了,是以从不佩戴任何饰品的季科居然戴上了戒指的消息一经传开,新一轮的八卦热潮就悄然涌起了。

公职人员也是人,是人就有好奇心,这是与生俱来且在所难免的。所幸的是,这次没有心怀叵测者带节奏,暂无恶意的声音与臆断。

季灵霄去局里开会,才从外省缉凶回来的刘队差点被他手上的戒指晃瞎眼,下了会议摇头直叹:疯了,老季,你绝对疯了。

季灵霄不以为忤,还难得的开了句玩笑:我都是老季了,现在疯狂都嫌晚了。

刘重眼角的细纹都展开了,一脸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季灵霄吗?的诧异与惊疑,半晌又摇着头叹了口气:你就作吧,哪天跟杨文钊似的作出个大死就老实了。

季灵霄前不久才获知,给他们单位寄匿名信,举报杨文钊搞婚外恋,出轨实习女法医的知情群众,竟然是他家那只惯爱撒娇耍赖的小狼狗。听刘重提及至今还未摆脱丑闻影响的杨副科长,心下还真有些五味杂陈。

到了晚上,五味杂陈的就变成高天宇了。只因他给恶意中伤他人的小人上了点眼药,他刚到手还没捂热乎的新媳妇儿便成了带队上京学习交流的不二人选。

这令人蛋疼的因果循环使得高天宇抚蛋直叹:我活这么大第一次给人打小报告,真的是第一次,没想到报应来的这么快

季灵霄既好笑又心疼,摸着他圆溜溜蔫巴巴的狗头安慰:两周而已,叔叔很快就回来了。

不是两周,是十年。高天宇一本正经的算给他听,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一秋是三个月,三三得九,九乘十四,再除十二,十年还多呢。

季灵霄无语半晌,抿着笑夸道:数学学得不错,不过按照你的算法,叔叔岂不是经常十年八年看不到你?该郁闷的是我才对吧?

我没有在新婚燕尔的时候出差啊,而且我出差的时候每天都打电话回来关心你,你吃什么喝什么我都一清二楚。高天宇幽幽的看着他,眉毛、眼神、语调都是幽怨的,你会这么对我吗?你肯定不会。和关心我吃什么喝什么相比,你更喜欢切尸体。

季灵霄被控诉得哭笑不得:那是我的工作,不是业余爱好,别把叔叔说的像个变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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