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罗斯将布匹收了起来,转身走回了屋里,他打算去找纸和笔,然后开始写信,这还真是个艰难的问题,到底邀请谁怎么邀请呢。
他抽出了一张纸,先写给山脚下的那户吧,然后写给自己隔壁牧场的邻居,然后还有在山上驾车的人。
他要结婚了,希望他们能来做客。
感谢平日里你们对我的帮助和照拂。
如今我要结婚了,请你们过来见证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他写道,然后涂改着。
也许自己应该做一点漂亮的信笺,打碎一些纸浆,在里面混上金粉和秋日灿烂的雏菊花瓣,然后重新铺平压薄。
然后用粉红色的火漆印章封口。
就像所有娶了心爱的女子为妻那样的幸福的人一样。
莫罗斯看着自己写的句子,用笔挠了挠下巴,想要写的更加有趣一些,或者更加郑重一点。
邀请他的邻居和朋友们,来参加他的婚礼。
他对这两个词语突然激起了一种莫名的感觉,邻居和朋友,他在几千年前对这两个单词根本不会有任何的概念。
这也许就是自由的人应该拥有的东西,意趣相投的朋友,可以一起打纸牌或者编故事,还组建了一个绘画社。
虽然每个人都画的很难看并且自命不凡,觉得今天自己在剪羊毛,明天就可以去办画展,但是他们过得很开心。
邻居么,有时候会借一点东西,有时候会把小孩子丢给他照顾,还有的时候,车子不小心坏在了远处,还需要他去拖。
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从来如此。
这是他作为神祗的几千年里从未体验过的感觉。
他忍不住想起了塔尔塔罗斯,如果能邀请他来就好了。
如果他今天还活着就好了。
虽然他大概率会说,又不是我当新娘,为什么要我去。
他原本以为神明不会失去。
但是如今他尝到了失去的滋味,是一种难以言表的疼痛,那个人在某一天突然走远了,再也回不来了。
明明还记得他的样子,和他的声音,但是那些都是旧的了,不会再更新了。
那一天是他一生中最黑暗的一天,他失去了塔尔塔罗斯和她。
他们都不会再回来了。
他很清楚这一点。
他当时蹲在无人的地方,捂着脸,流了很久的眼泪,他的心脏从来没有如此难受过,然而最终他决定站起来,继续向前走。
连带着他失去的人的份一起。
他们是不会死的,只要自己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