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幼瑾下意識地用手指去夠自己的鼻尖,確實出了汗。被一個比自己小八歲的人說自己像個小孩子,心情實在很複雜。她在心裡說,難道你不是嗎?在這種節目裡,隨便做個遊戲都這麼認真地炫技。她沒問於戡為什麼自信他畫的某個場景會讓她馬上想到對應的電影,她覺得答案未必是她想要的。
在鏡頭前,她什麼都沒說,她甚至忍住了好奇心,沒問於戡為什麼突然戴了墨鏡。
節目組剝奪了於戡開車的權利,他們的代步工具變成了步行以及自行車。
兩人騎車,一前一後,譚幼瑾在前,於戡在後。
於戡對譚幼瑾說:「我十五歲第一次來這個城市,為了能趕快熟悉,我用了幾天時間,騎車把整個城市轉遍了。」他熟悉這個城市的每一條街,甚至比本地人還熟悉,因為一般的本地人只了解他所在的那一個區。但他經常跟著父親搬家,所以好些區都熟悉,早先導航還不普及的時候,有人跟他問路,他指得都很準。但即使這樣,他也感覺自己是個外來人,因為這個城市裡沒有自己的房子。
他是買下譚幼瑾租住的房子時,才算真正有了一個自己的房子。但在房東賣那房子之前,他確實沒有一定要買房的想法,他本來想的是靠拍網大攢一些錢,將來想拍什麼拍什麼,反正通過網大的訓練,他最擅長的不是拍電影,而是控制成本。他想拍一部自己想拍的片子,小成本也可以拍,完全不受別人的控制,想拍什麼就拍什麼。但是他也不知道怎麼想的,那天突然想去看房,本來是看一看,但鬼使神差就定了。他攢的錢全都變成了房款。
聽於戡這麼說,譚幼瑾想起十六歲那年,高考結束,她也是騎車在這個城市轉了好些天,之前的這麼多年,每天都在忙學習,都沒完整地把這個城市看過一遍。
但是即使這樣,她感覺自己也不如於戡熟悉,每一條小巷子他都能說出來歷,像在這個城市生活了多年。
「你真的是十五歲才來這裡嗎?可我覺得你比我還熟悉這裡。」好像於戡才是真正的本地人。
於戡笑著說:「我在你二十三歲那年來的這兒。」
譚幼瑾聽了,想到二十三歲的自己,那年她正在讀博。周主任告訴她專心學業,暫時先不要考慮婚戀問題。她確實沒考慮,因為根本沒時間考慮。
那年,他們彼此都不認識,彼此都忙著自己的事兒。
【📢作者有話說】
第22章 第 22 章
◎抽象◎
途徑一家點心店, 譚幼瑾多看了兩眼,她打小喜歡吃這家的點心,不過這兩年不知怎麼就網紅起來,店門口總是排很長的隊, 偏偏還沒入駐外賣平台, 這兩年她一次都沒吃過這家的麥芬。
其實別家的麥芬也未見得差, 但因為一直吃不著,在記憶里愈發美味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