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認同輝輝的看法。」蘭庭道:「費惠一案,嫌疑人有兩起四位,劉氏母女抑或費厚夫婦,他們也許是共謀殺人也許是單獨行兇,但無論是哪種情況,兇犯皆為普通百姓,沒有途徑也沒有財力購得砒/霜、鴆酒等類劇毒,唯有鼠藥,一為鄉間自來便鬧鼠患,購買便利更不會引人生疑,再者民間投毒案,多是鼠藥造成,也的確能夠造成患者全身紺紫、七竅流血之狀。」
春歸突然福至心靈:「咱們應當察明,桃源村從前是否發生了鼠藥中毒的舊案。」
蘭庭頷首。
周王又哀怨了:小王怎麼一點不覺這有何關鍵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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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0章 眾所周知
桃源村里前些年的確發生過一件命案,且鬧騰得眾所周知。
而眾所周知的原因便是當年擔任臨安縣的縣太爺明察秋毫、斷獄公正。
案件的案情也確實撲朔迷離,種種原因的累加,才造成了當年轟動一時、眾所周知。
話說桃源村里本有戶姓蔣的人家,丈夫蔣杏,農閒之時常去縣城做苦力活幫襯家計,一回返家,竟把妻子捉姦在床,無奈姦夫翻窗跑了,沒被蔣杏逮住,他大是懊惱,自然把妻子打了一頓,逼著問姦夫的名姓,但蔣妻並沒供出姦夫身份,蔣杏怒極離家,那晚上是和好友痛飲一場,酩酊大醉。
次日蔣杏歸家,便見妻子已然殞命,正是全身紺紫、七竅流血,連一雙眼珠都掉脫出了眼眶,大驚,便告了官。經仵作驗看,在死者的嘴裡發現了殘留鼠藥,且又因全身紺紫、七竅流血兩點顯征,斷定死者是中毒而亡,當時的刑房又問了蔣杏的好友,確定蔣杏對死者心存怨憤,於是主張兇犯便即蔣杏,他因妻子紅杏出牆且拒不交待姦夫何人,惱怒下將鼠藥強行灌於死者口中,而後為了脫罪,才故意去友人家中飲酒,以期友人能夠為他作證助他逃脫。
但當時的縣太爺審閱卷宗,卻有不同的主張。
這個縣太爺也頗懂得些屍首勘驗的知識,認為鼠藥雖能造成中毒者全身紺紫、七竅流血,但並不至於造成死者眼珠脫落,認為死者是受重擊頭部而亡,再才被人在口中放入鼠藥,造成死者乃是被人毒殺。
不過死者的頭顱上又不見創傷,縣太爺斷定應當是有人先在死者頭上扣了有如鐵盔一類事物,再以錘擊,導致死者頭顱受震傷而亡,隨後再灌下鼠藥造成死者乃中毒而亡的假象。而死者家中並無鐵盔一類物什,顯然不合刑房斷定乃蔣杏激憤之時殺人的判斷,也就是說兇犯是有預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