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始,故曰“親親為大”;故曰“孝弟(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學而》)
愛人集中體現在忠恕的情感上,忠恕有兩層含義,從積極意義看是“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達人?(《雍也》);從遜守意義看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顏淵》)。
仁德表現出高尚的成全之心和不忍人之心,是人性的高度自覺與自律。仁,包括很
多優秀品德,它幾乎是一切人間美德的總和。若孝若悌[注],若“剛毅木訥”[注],
若“恭寬信敏惠”[注],若“智勇”[注]“不佞”[注]……都是仁德的表現形式或
個性修養。有了這些仁德,君子才成其為君子,如進而將這種仁愛精神施諸天下,
那也就成了聖人[注]。因此,孔子要求人們“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里仁》)。
一刻也不要放棄仁德,放棄對成仁的追求,甚至號召:“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人,
有殺身以成仁!”(《衛靈公》)
義是宜;即恰當、適宜,是處事的原則性。其標準是等級制,是“君君、臣臣、
父父、子子”(《顏淵》),是“貴貴、尊尊”(《札記·喪服四制》)。如果說,
仁的思想,反映了原始社會血緣親族關係殘餘意識的話,那麼,義的思想則反映了
階級社會的等級關係。對個人而言,仁是內在人性的自覺,義是外在道德的自律。
正如董仲舒所云:“仁之為言人(他人)也,義之為言我也。”[注]“仁之法在愛
人,不在愛我”;“人不被其愛,雖厚自愛,不予為仁。”(《春秋繁露·仁義法》)
即將義定義為自律,深得孔子原意。義是一切得失與行為最高、最後的準則,一切
仁人、君子,必須“見利思義”(《憲問》)、“見得思義”(《季氏》),作到
“義然後取”(《憲問》)。儘管孔子一生困頓,四處碰壁,但卻始終堅持“臨財
毋苛得,臨難毋苟免”的取予之道,認為:“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
《述兩》)寧願“飯疏食飲水,曲肽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述而》)利義
之間,真是一絲不苟!
仁是主觀的友愛精神,義是外在的合理原則,禮就是這些精神和原則的具體規
定。那些行仁的區別(“殺”)、講義的等級(“等”),都在禮的規定中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