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此其錯誤之一。其二,他雖然講到“盈乎天地之間者莫非物。”並且說“人亦
物也”,但當其對“人之理”作解釋的時候,則說:人之為人,所以與天地並立,
而為三者,蓋形有小大之殊,而理無小大之間故也。理者何?仁、義、禮、智是也。
人之有是理者,天與之也。自天道而元,則曰元亨利貞;自人道而言,則曰仁義禮
智。其實一而已矣。(《文集》卷32,《代劉季父浦城縣庫四德四端講義》)這就
把封建道德說成是來自人類以外的先驗的絕對觀念,並且認為這種“一定而不可易”
的準則對人來說,是只能遵循而絕對不可違犯的最高規範。
既然認為仁義禮智之德性為天之所賦,那麼,關於仁義禮智的“理”,就只能
向內探求即從人自身的意識中去求,何必又要在事物上求理?真德秀說:“孟子所
謂不慮而知者良知也。孩提之童莫不知愛其親,及其長,無不知敬其兄,此即良知,
所謂本然之知也。然雖有此良知,若不就事物上推求義理到極至處,亦無緣知得盡。”
(同上卷18《講筵進讀手記》)其前提是人具有先天性的“本然之知”即“良知”,
但“良知”還不是義理極至,因此還必須就事物上去推求,使之達到義理極至處,
這才是求理之最大目標。所謂“義理”,仍然指的是仁義禮智之理。人生先天具有
的仁義禮智是一種潛意識性的“理”,通過“即器求理”所達到的對義理的深刻認
識才是理之極至。人亦是物,求人理要從人本身的“良知”出發,結合對“灑掃應
對”等人倫日用等事物的推究,就可以達到對“義理”的本質性認識,用以擴充心
中之理,這就使“本然之知”升華到義理之極至了。由此可見,所謂“就事物上推
求義理之極至並非是探求客觀事物的規律,而是要上人把封建倫理關係的理在認識
論上從一般的人倫日用上升到“理”(或“道”)的高度,上升到一定而不可易和
只能遵循而不可違反的“天理”的高度。
如何才能使“本然之知”上升為義理之知的高度?真德秀提出了“窮理”與
“持敬”相輔而行的主張。何謂“持敬”?按真德秀的說法,敬就是外表端莊,整
齊嚴肅,內心敬一,無二無雜,使外表的端莊嚴肅同內心的專一無雜相互交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