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或者就叫公司,再加上銀行,是商品經濟鏈條中關鍵的兩步。由公司代替單個人成為社會經濟的單元,從而讓人的因素減少,資本更加獨立,可以大大加快商品經濟的腳步。而且實事求是地說,以這個年代的標準,徐平推出的政策並不算激進,最少比歷史上幾十年後的王安石變法緩和得多了。
當時戶等最初改革,地方官府為了增加中上等戶的數量,專門派出公吏每家每戶去數房梁,去數磚瓦,連一隻雞下多少蛋都要計算。最厲害的時候,甚至家裡的鍋碗瓢盤有幾雙筷子都要作為資產算進戶等里。後來由於鬧得太亂,由呂惠卿提出「手實法」,即一切贏利性的固定資產,比如出租的房屋,耕種的的土地,各種磨房和渡船等等,才作為分戶等的依據。即使如此,也還是不能遏制地方官府的欲望,你算贏利他們便就挑生意最好的一天或者一段時間算,渡船給你算到上面用了幾根釘子,錙銖必較。
宋朝是中國最能對內折騰的朝代,法令經常變更,而且由於中央集權特別強大,會一下子就捅到社會的最底層。雖然執行會變得荒腔走板,但總能強行推行下去。
在三司的時候,中書有呂夷簡牽制,有王曾壓著想平穩不折騰,徐平沒有辦法推行這些政策。現在到了地方,終於找到了突破口。利用戶等重定條例的機會,把社會上沉澱的資金逼出來,加入到即將開始的商品經濟大潮中。
按照律法,儲存現錢本來就違法,只是難於執行,而且沒有太多的意義,地方官府也沒有動力去推行。徐平現在只是給地方官府一個認真執行的理由,把社會上的現錢清查清楚了,便就會增加中上等戶的數量,自己更加容易做事,這跟他們的利益息息相關。
也不用怕這項政策推行下去會導致銅錢從京西路大規模地流出,私自攜帶大量銅錢一樣違法,算是走私。錢法最嚴厲的時候,就連開封城內帶銅錢出城門,超過數量一樣是犯法的,到了天聖年間才正式廢除這項禁令,但各州之間依然不許大量攜帶銅錢。也正是如此,不管什麼原因,出遠門必須把錢換成飛票或者金銀等輕貨,雖然會被收手續費,也只能如此。不僅僅是因為銅錢難運,更因為法律就是如此規定。
這個年代,銅錢並不是可以自由流通的貨幣,是有地域限制的,不然西川數路的鐵錢制度早已經崩潰。這些限制,給了徐平推行政策的方便。
李參最先打破沉默:「如此一來,錢入戶等,那民戶私藏現錢便就不違禁了?此事要政事堂下敕令同意才行,我們一路可沒有如此權限。」
徐平笑道:「難得糊塗,有的時候不要把事情算得那麼清楚。我們只要不再受理因為私藏現錢的案子即可,禁令還是留在那裡。真到了不得不廢的那一天,自然而然就會從法令里廢掉,政事堂說不定會主動下敕令呢。」
這話一出口,其他人都一起笑了起來,知道徐平是在打馬虎眼,本路的改革先推行下去。跟法令違背的政策,只是從執行方面下手,而不直接去廢除法令。這樣一來,地方州縣便就有了靈活性,也不會因為法令變更而引起大的動盪,最主要是避免來自朝廷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