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就是對內,這個含義跟好不好、善與惡無關,而是要合乎忠恕之道。國家對百姓的治理,要求百姓遵守法律,完糧納稅,積極向善,勤奮勞作,都不是無條件的。國家做到了施政遵從百姓的利益,百姓才會對國家儘自己的義務,不然一拍兩散。由此引申出的法律制度,也會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不盡國家義務,則進行懲罰,就是刑。還有一部分是犯了錯誤,則進行教育改造,就是律。這些概念本來是個什麼樣子不重要,實際上他們也並沒有一個統一確定的面目,只要找出根據來,重新發揮就是了。
義最大的意義是對外,即對外不興不義之兵。人和人的關係難以理清,與外邦總是容易一些。國家、百姓和外邦,這三者之間,用義來進行規範,就容易得多了。徐平在這個時候把一套體系拋出來,最大的目的也正是對外。
党項之戰被徐平定性為內亂,這已經是既成事實,定義為內亂只是為了好處理接下來的善後。郡縣其地,派官員進行治理,總得有一個說法。如果說這是化外,那麼花費巨大的人力物力,來把這一塊地方占住,就失去了道義上的立場。朝中反對的官員,總有一個這錢花得值不值得的爭論。你覺得開疆拓土,去侵占別人的土地是很威風的事情,但為了此事作戰犧牲,為此承擔稅收錢糧的人為什麼也要這樣認為?你覺得這樣對國家有利,那其他人還覺得沒有好處只好壞處呢。這個問題不解決,就終會面對參軍的將士們,覺得打的仗不值得,軍心渙散,戰力下降。甚至有一天,連招兵都招不到。對外義戰,是國家和百姓加外邦三方的事情,只有用一個義字,讓百姓堅定地站到國家的立場上來。
徐平的前世,軍隊有一種說法是不開第一槍,其實也是要占住一個義字。只是這個義字過於難以精確定義,在某段時間採用了這樣一種方式而已。
滅了党項之後,還要接下來面對契丹。要不要與契丹開戰?以什麼樣的理由開戰?都需要從道義上站住腳。不能說我現在能打了,所以就來打你,那會失去民心的。
軍失民心,戰力的喪失靠武器裝備是救不回來的。如果用利益來引誘民眾參軍,用利益誘使軍隊去打仗,失去了大義,最終還是要走到現在禁軍的老路上來。只有憑著武器裝備比別人好,國家實力比別人強,打一些順風仗。一遇實力逆轉,再無力回天。
君子之行是對朝中官員的約束,不在朝里當官,你管人家怎麼做呢,有法律、道德進行約束呢。而君子的要求,是遠遠嚴於法律和道德的,某些方面不近人情也正常。比如不能在轄區娶妻,不能在治下置產,官員私下交往要注意,親友在職務上要迴避。相對來說吏便沒有這樣嚴的要求,官吏有別,也別嫌官的地位就要比吏高,約束在那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