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系統之外的正規軍,只有王信所部的原鄜延路禁軍數萬人。他們會被打散,揀選之後補入其他各軍,選剩的為廂軍,進入各路都巡檢司。至於王信本人,會調回京城,為管軍大將,在三衙供職。這後的西北,禁軍就由原隴右諸軍班底消化,實行整編。
這是徐平用他前世的知識,慢慢摸索出來的辦法,最終形成了禁軍和地方廂軍徹底分開的制度。兩軍各自有作戰任務,從根本上就不同,制度上當然也不同。
作為正規軍,禁軍以重兵集團為單位,戰鬥力遠非巡檢司可比,軍隊的裝備和將士的待遇,也與地方廂軍有明顯區別。以後禁軍就是軍職,巡檢司為兵職,兩者無交集。廂軍則以地方治安為主要任務,依然受地方官管轄,其裝備和兵力都受到限制。
禁軍與地方完全割裂,地方官不再有指揮禁軍的權力,禁軍也不再干涉地方事務,其補給完全由樞密院派轉運使負責,不再依賴地方。遇有戰事,則設都護府,臨時指派帥臣。
軍職仿地方州縣官之制,實行流官制度和任期制度,把軍權徹底收到中央朝廷。軍職同時設除役年限,除役的軍職可入巡檢司,巡檢司的將校一般從軍職轉任。
與此相對應,禁軍會有完善的制度和組織,以及自己的軍官培訓體系,成為專業化和職業化的軍隊。禁軍的人事權和財權收歸樞密院和皇帝,各級統兵官不再管人和錢,只負責具體的軍政事務。作戰、訓練、後勤、裝備等一應軍隊的具體事務,以後由樞密院統一安排,設置專門衙門,並配置專業人員。
權力體系,無非是條和塊,軍隊難管與地方坐大差不多的道理。從上到下條的制度和組織缺失,必然導致下層塊的權力膨脹。把條的制度建立起來,下面塊的權力就受到了制約,再與地方割裂,不管是藩鎮,還是軍隊統兵官,都失去了作亂的基礎。
自到秦州,徐平來西北的三年時間,就做了這樣兩件事。第一件事是斬了元昊,滅了党項,第二件事就是初步理出禁軍從上到下的條的組織和制度。以後的軍改,就是加強條的制度和管理,逐漸把軍權從統兵官手中收到中央朝廷手中。這樣的改革,其實與大宋建立之初的收地方之權、廢藩鎮是一回事,只是對象不一樣罷了。正是因為如此,他的想法才容易被趙禎和樞密院接受,因為同樣的改革在地方已經有成功的經驗了。
徐平多出來的這千年知識,明白國家對軍隊的控制,其實就是這麼一回事。他前世所謂的近代、現代軍隊,其實就是軍政事務的專業化、職業化,形成條的控制,把各級主官的權力收上來,使他們成為整個組織結構中的一個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