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內無寇,外無民
「臣所謂奪也,蓋於勢力人家手中奪天下剩餘之物於朝廷。或曰,抑而後奪,朝廷於勢力人家苛之甚乎?臣否之。蓋所奪之物,本非勢力人家所應有之物也。」
「荀卿言,天下之初,人與萬物皆生,混於禽獸中。克奉自衛,以禽獸為食者,必假於物焉。柳河東承其論,夫假於物者必爭,爭而不己,就能斷曲直者而聽命。智而明者所伏者眾也,有告以直而終不改者,刑政生焉。近者聚而為群,群而為邦,邦而為國,國而為天下。聚者愈眾,所爭愈大也。柳河東一總於德,臣以為有未盡者也。」
「人之聚,其與內爭,則臨刑政;眾與外爭者,則興刀兵。是以刑政以治內,以仁義行之者,曰文。刀兵以對外,取眾願而為義,人主不可以私行之,曰武。仁之不可行於外者,內外有別也。武不可興於內者,內外有別也。」
「或曰,國內有為盜賊者,亦不可以興兵歟?何以安天下?臣言,有盜賊,兵不可興也。官吏之取朝廷之物者,為污;取他人之物而害朝廷與百姓者,為貪。朝廷以治貪官污吏者,刑律也,刑律之外,降黜之。治官吏如此,何對百姓臨以刀兵?官貴而民賤耶?是故武不可用於內者。盜賊起,則以巡檢差役治之。巡檢差役不能制者,郡縣之官先罷而後派朝臣主之,不如此,何以查其治亂之績?官逼民反者,招安之,治官吏之失。非官之責而民自亂,則為寇矣。寇者,身在中國而以外邦之民自居之,或欲反不為朝廷之民者,無聚何以為內?此為外者,寇不可招安明矣。以軍討之,平其亂者自為武功。」
「或曰,有官明吏循而民亂者乎?臣曰有之。淫祀也,邪魔之教也,一人犯法而舉族抗朝廷之罰者也,身在中國而心在外邦者也。此等亂起,官吏有失察之失,而無失職之罪也,薄懲之。內無寇,外無民,此之謂也,以別內外也。」
「或曰,有雖為漢人,而淪落於外邦者,內耶?外耶?臣言,其在外,行於義,既歸則行於仁義。仁只可用於內,此教化之義也,不可用於外,不計漢人胡人也。義行於外邦漢人,重於外邦胡人,念祖宗也。不可重於民之胡人,別內外也。」
「軍之功,只可取於外,不可取於民也。盜賊州郡自治之,總於中書,查官之治亂之績者也。有身在軍而助民者,獎之勸之,不可以軍功授之。」
「文在中書,武在樞密,一內一外,以天子之命而治天下也。」
「武用於外,起於眾願,天子以大義行之。或曰,似漢武帝時,天下苦用兵,而武帝攻匈奴不已,武帝以私興兵耶?臣曰否。蓋民之怨,以一時苦也,非願從匈奴,為其奴婢也。憐民苦而用兵不已,非失天子之職者,蓋遠慮重於近憂者也。遺福澤於後世,而身被當世之怨,此天子之苦也。後人被武帝遺澤,當憐之,不怨之,不亦宜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