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氏族社會起,人們的埋葬活動,都與宗教發生著直接關係。從廣義上講,古代墓葬的形式,結構,葬式,頭向及隨葬品等,均屬於原始宗教的範疇,都是原始社會中普遍存在的相信靈魂的具體表現。埋葬死者,也是祖先靈魂崇拜的主要表現形式,認為人死後只是改變了軀體的環境,或說死亡只不過意味著形態的改變,其靈魂是永存的。死亡對原始人來說,永遠是神秘力量的表現,這個神秘力量以這種表現來讓個人或社會集體感到它的存在①。原始人出於敬畏的心理,對死者都要妥善處理,並用不同的方式埋葬起來。人死後,一般集中地埋在氏族公共墓地,在墓地中,每個家族或個人都有他們所占有的歸宿之地,墓坑的排列都非常整齊,屍體的放置姿勢、方向都有一定的規律,說明祖先崇拜在當時的葬禮中已經有了固定的形式。
祖先崇拜從原始社會起就十分流行,它對中國民族文化的形成和發展,產生過非常重要的影響。以墓葬而論,可以說在不同的歷史時期,都有自己特有的埋葬制度,而不同的埋葬制度,又都反映著當時的宗教內容。從這個
①列維-布留爾:《原始思維》,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
意義上講,墓葬就是當時社會制度、社會經濟和意識形態方面的縮影。
根據考古資料,對祖先靈魂的崇拜,在原始社會早期就已經出現,到了新石器時代中晚期以後,祖先崇拜達到了高度發展的程度。從考古資料可以看出,中國古代社會的原始民族,對祖先靈魂的理解和對靈魂不死的迷信,是多種多樣的,從墓葬材料中看出,表現祖先崇拜的現象是多方面的。首先表現在葬式上。就原始社會的墓葬而言,可分為仰身直肢葬、屈肢葬、俯身葬、二次葬等。中國黃河流域常見的一種埋葬方式就是仰身直肢葬,面朝上,四肢伸直,死者在墓坑中安然平臥。這種葬式在原始社會比較普遍,黃河中下游地區的裴李崗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的居民對屍體的放置方式,以仰身直肢為多見。黃河上游的馬家窯文化,也多見於這種葬式。一般認為,這種葬式代表著一種睡眠的姿勢,具有讓死者安心睡覺的意思。屈肢葬是將死者的四肢屈折起來再行埋葬。這種葬式在原始社會各期文化中都占有一定的比例。在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的新石器時代遺址里,都很流行屈肢葬。有人認為這是象徵著胎兒出生時的形狀,含有怎樣來到人世,就怎樣離開人世的意思。至今還有一些原始部落還認為,人死後埋在地母腹內,應當和生前在生母腹內一樣,這樣做具有再生之意。在近代、現代民族中,中國西南地區的獨龍族、珞巴族以及台灣高山族的阿美、雅美、卑南、排灣、魯凱、泰雅等支系,都採用屈肢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