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時期人祭活動的內容和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根據考古資料來看,在祭祀活動中,人祭的出現要早於人殉。所謂人祭,多是指殺人來祭祀人格化的神靈和對山川等的自然崇拜,有人把這種形式叫做獵首習俗。
以人為獵物的祭祀現象,是在生產力極其低下、文化十分落後的原始社會出現的,那時的人祭還不能說是階級對抗的產物,因為在原始時代,祭祀的本身也是一種極其重要的崇拜形式。
我們曾在"祖先崇拜"一節中提到過關於獵首的跡象,獵首的原因,主要是為了祭祀的目的,如祭祀農業、祭祀建築等等。但在民族志的資料中,除表示祭祀外,還有為了顯示自己的力量和占領強者的位置之意。據《台灣番族之原始文化》一文論述,獵首的原因有7種,一是履行成丁之必需條件,二是取得社會上之名譽,三是復親人之仇,四是祛除惡疫,五是祈求豐收,六是爭婚之方法,七是裁判之方法①。也有人根據民族學資料,把獵首的主要原因歸納為14個方面,即:祈求豐年;村寨安全;祛除惡意;人畜兩旺;人口平安;破格晉級;祭武神;爭婚方法;裁判方法;社會榮譽;成丁條件;血族復仇;來世奴僕;祈求保佑②。這些方面又主要屬於宗教性質和社會性質的內容,像古籍中記載的"祭田神","鼓舞祀之,以求福利","得人以祀"等,顯然與最初的農業祭祀有關,祭田神也就是祈求豐年。
應該說,不管屬於哪種或出於什麼目的,都是一種野蠻的、殘忍的行為。中國考古發掘中,曾獲得一些關於人祭的宗教現象。在西安半坡仰韶文化第一號房子南壁下的白灰層中,發現一個人頭骨,旁邊還有一個破碎的粗陶罐,很顯然,是為房子奠基時而舉行的祭祀活動所留下的。從一號房子的位置和規模來看,它的位置正好在聚落的中心,又是房子中最大的一座,可能為氏族成員共同活動和祭祀的場所。
半坡遺址還出現一種割體葬儀,第66號墓為一座斷肢葬,墓主人的下肢顯然是被砍下後又與大腿骨放在一起埋葬的。第88號墓腿骨也不全,而更多
①林惠祥:《台灣番族之原始文化》,《國立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專號》,第3號,1930年。②李果:《試論我國獵首俗的起源和演變》,《東南文化》1989年第3期。的是一些骨架沒有手指骨,有些殘存的手指發現於隨葬品的陶器內或填土中。這些現象在一些保存相當完整的墓中,表現十分明顯,可能是死者生前曾犯有某種罪行或患有某種疾病被砍下手指或下肢,後來再埋到一起的。在姜寨氏族墓地中,發現一座老人墓,在隨葬的陶罐中,發現了5塊腳趾骨。同時在姜寨遺址還發現5座身首分離的墓葬,有的埋在廢棄的灰坑中,有的埋在廢棄的灶坑中,還有一座墓葬埋著一個成年女性,墓坑及其它骨架保存完好,右腿從膝蓋以下殘缺,看來是斷肢後再進行埋葬的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