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密山縣新開流遺址》,《考古學報》1979年第4期。
有著密切的聯繫。
考古發掘中發現的割體葬究竟基於什麼原因,目前還不清楚。不過在民族志的材料中,我們發現了這樣一種情況,生活在南海中心薩摩亞島上的居民,在埋葬死人以前,有時要對屍體進行解剖,目的是查明死因,所以他們要把所有可疑的部分割下來,用其它方法毀掉,以防止污染,然後再將剩餘的屍骨埋入墓坑①。原始人的斷肢葬可能也有這方面的原因。
談到人祭,自然會想到古人的食人遺俗,這也是史前時期曾經存在過的一種風俗。有人認為這種習慣的發生,可以早到屬人類直系祖先的南方古猿時期②。由於這方面的資料實在太少,食人習俗究竟起源於何時,或與原始宗教有什麼聯繫,還期待著更多的考古資料。
中國原始社會時期出現的人祭現象,也是人們的思想意識中的一種宗教信仰的反映。被殺或被解體的死者,大多是從戰爭中獲得的俘虜,或是地位極其低下的奴隸。所以,當階級出現或某一個氏族部落強大以後,弱者便成了無辜的犧牲品。
1976年至1978年在湖北省房縣七里河發掘了一批房址、窖穴、陶窯和墓葬,這是鄂西北漢水流域的一處新石器時代聚落遺址,屬於石家河文化青龍泉類型。在這個遺址里,發現了獵頭的習俗,七里河遺址先民的獵頭資料,主要發現在灰坑、窯址、墓葬和半地穴式房址之中。這些遺蹟所反映的獵頭習俗主要有兩種不同的情況,第一種是遺址中僅有人頭骨或頭骨殘片,而無人體其它部位的骨骼;另一種獵頭的遺蹟是,在一些墓葬中往往有人骨架而缺少頭骨;第一種情況出現在房址、灰坑和窯址里。
1978年清理了一座有一級台階的半地穴式房址,房址內遺物豐富,計有石器、陶器和骨器,其中在台階下正中間放著一個完整的人頭骨,下墊紅燒土塊,無人體其它部位的骨骼。同年,還清理了一座陶窯。窯內共放有兩個人頭骨,一個放在火門口內,一個放在火門口外,在這兩個人頭骨的正南方,擺放著一個完整的喇叭口筒狀研磨器,三者擺成"品"字形。另外,在距火門一米多遠的南部,有一根人的肱骨,保存完好,但未見其他人體骨骼,肱骨、研磨器及兩個人頭骨均在一個平面上。
在1976年發掘的一個不規則形的灰坑中,在距底部0.12米的平面上,發現三個排成一斜線形的人顱頂骨殘片,也沒有發現其他人體骨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