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嚴文明:《橫陣墓地試析》,《文物與考古論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版。圓坑內,埋有10個大小男女人骨,頭均靠近坑壁,有的相互枕壓;另一種是在一個被廢棄的水井內,埋有5層人骨架,死者有男女老幼,有的身首分離,有的作掙扎狀;推測死者可能是被殺死或被活埋作為祭祀的犧牲品。白營遺址中的一個灰坑,埋有一個人頭和散亂的盆骨、肋骨。在陝西岐山雙庵新石器時代遺址的龍山文化灰坑中,出現了埋葬人骨的現象,有的墓中無人頭,有的人骨和獸骨葬在一起,骨架在灰坑內呈側身屈肢,雙手交叉於胸前,右腿彎曲,左腿前伸壓於右腿上。
1977~1981年,通過對河南登封王城崗遺址的發掘,在屬於龍山文化時期的王城崗二期,發現了較為重要的古城堡遺蹟。就在古城堡內,發現了三個填有夯土的奠基坑,在坑內的夯土與夯土之間,填埋有一些成人和兒童的骨架,根據清理發現,一個坑內少者填埋有2具骨架,多者填埋7具。
灰坑葬里的死者身份,僅從所利用的廢棄垃圾坑看來,即可判明。從埋葬的姿勢來看,多屬於不正常的死亡。可見,死者的身份較一般氏族成員低,可能是被俘虜的其它氏族成員。從當時的生產力水平來看,人的勞動力還不能生產超出它本身所需生活資料的顯著餘額,在這種情況下,俘虜很難被收編到本氏族來,常常要充當一種犧牲。特別是對於那些曾經傷害過對方氏族成員的俘虜來說,最終也逃不脫充當祭祀的犧牲品,這樣,也可以是對他們的殉難戰士的靈魂的安慰。
從考古資料中可見,在原始社會時期的農業民族中,獵首和斷肢習俗在中國廣大的地域內曾廣泛分布。同時,在民族志的材料中也能找到關於人祭的資料。
中國佤族,就存在著一種砍頭祭谷的習慣說法。直到解放時西南佤族地區還保存著原始野蠻的獵頭血祭的宗教祭祀活動。在每年農作物種植季節,以部落為單位進行獵頭、接頭、祭頭和送頭等一系列的公共的宗教祭典。獵頭祭谷通常與血族復仇結合在一起,指揮獵頭的首領,要從卜兆中來確定由誰擔任。為了祈求勝利,在正式獵頭前,還要舉行一系列的儀式,獵頭戰士才能出征,當獵頭者臨近仇寨時,首領還要念一些咒語,似乎才能取勝。獵到的人頭,先放在專設的人頭樁上,由首領代表大家對獵到的人頭祈求,求其保佑村寨的安全和莊稼的豐收,之後在人頭上撒一些炭灰,讓炭灰和人頭血融在一起,把帶血的炭灰每家分得一點,播種時同穀物一同撒到地里,這樣便可使五穀豐登。
從佤族的人祭現象可以看出,在農牧業發展以後,人類在宗教上又進入了迷信人化神的階段,祭祀不是對個別植物神的自然崇拜,而是頂禮膜拜掌管著一些農作物成長的自然神,如土地、風、雨、水源等。因為這時人們的知識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懂得了一些自然因素對農業的收成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人們為了農業的收成而崇拜這些掌管自然因素的神靈。所以在古老的佤族人那裡,在每年的3至5月份的播種季節,他們都要舉行一系列的人頭祭祀儀式,如果不能及時獵到人頭,祭祀活動可延至秋收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