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由於當時生產力有所提高,商品交換的發展和私有制的產生,這一系列的變化,引起氏族內部出現了階級分化。因此,這種宗教活動的出現,同私有制的出現是密切相關的。
葬禮中的殺殉,也是為了死者的陰間生活,人們相信奴隸被殺後,其靈魂仍會在陰間當主人的奴隸,死者的妻(妾)被殺後,仍會在陰間作為妻妾服待夫君。在這種迷信思想支配下,當人的價值不為社會所重視的時代,就有很多人為殉葬而死亡①。
這種現象的最初出現,應與父權制的發展和私有制的萌發有一定的關係。中國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的一些氏族部落,進入父系氏族公社時期後,農業、畜牧業、手工業都有顯著的發展,男子在這些生產部門中逐漸居於主導地位,父權制的最終確立,促成了原始公社組織和社會關係的巨大變化。從那時起,母權制逐漸被推翻,父系大家族日益成為左右一切的政治勢力,婦女同男子的不平等地位最後徹底的鞏固起來,並由原始社會的解體,導致了私有制的發展,最終代替了原始社會。
從現有的考古資料來看,在黃河和長江流域大體上屬於這個時期的氏族部落的文化遺存有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齊家文化、夏家店下層文化、崧澤文化、屈家嶺文化、良渚文化等。
黃河流域,在距今5000年左右的大汶口文化時期,就已經產生了私有制的萌芽,而龍山文化和黃河上游齊家文化的發展,同中國最早的階級社會有著直接的聯繫,並對階級社會的產生起到了強烈的影響。
父權制的產生和私有制的出現是分不開的,並且同私有制一同發展起來。實際上,私有制是逐步發展的,最初是生活用具、生產工具,如有些墓葬中的隨葬品多寡精劣懸殊明顯,這顯然已是私有制的表現。私有制進一步發展,最後連牲畜、收穫物以及房屋和妻妾,都被隨葬進去。
在日益擴大的私有制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父權制中,起支配作用的是父系大家族,主要成員是同一父親所生的幾代人及其個體家庭組成的,有時還包括被收養的人員和奴隸①,他們都是在一家之長的支配或奴役下生活,他們在家庭中的不同身份,也決定了在社會中的不同地位,與此同時,產生了氏族部落顯貴,原來的氏族部落首領,逐漸成了支配氏族部落的力量。
在父系大家族中,家長擁有支配全體家族成員的權力,家族內部,與丈夫奴役妻子的情況並存,還出現了家庭奴隸。因為家庭內部的生活日益失去平衡,自由人與奴隸,丈夫與妻子,都判然有別。而這個大家族的共同特點,就是男人對女人的奴役,婦女不僅受著自己丈夫的管束,而且還受到家長的欺凌,尤其是富裕的家長,有的過著一夫多妻的生活,家長和丈夫對婦女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