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工作者早在1959年就開始進行對夏墟的調查,但至今尚未正式確定夏文化遺址。從有關的材料推測,夏朝的勢力和影響可能比我們認為的活動範圍和勢力還要大。
根據夏代存在的年代來看,黃河中下游地區的龍山文化後期,黃河上游的齊家文化時期已經提前進入了夏文化的範疇。不過,根據近幾年的考古發現,河南的二里頭文化與夏文化較為密切,與之年代相當的遺址也被列入了夏文化的範疇之內。
夏朝是在部落聯盟的基礎上發展和建立起來的,因而還保留著部落聯盟的某些特點,如禹征三苗時,"顓頊命禹於玄宮",即祭祖顓頊而後出征,就反映了夷夏聯盟的關係。
夏朝的建立,是社會長期發展的必然結果。各氏族部落內部的經濟和文化的發展,使階級分化日益明顯,對異部落的戰爭掠奪和奴役,使奴隸逐漸增加,最終導致了奴隸社會的形成。夏朝由於私有財產和階級對立的發展,使奴隸的數量明顯增加,夏朝的貴族都擁有相當數量的奴隸。因此,這一時期的宗教也帶有明顯的階級性。所謂禹鑄九鼎,就反映了當時社會結構的特點。為了保護奴隸主貴族的利益,夏朝建立了軍隊,制定了刑法,修建了監獄,同時,原始的宗教也開始被奴隸主貴族利用為統治人民的工具。
長期以來,史學界對於夏文化的討論一直比較熱烈,從原始社會的考古資料來看,黃河下游的龍山文化時期,黃河上游的齊家文化時期,已經出現了階級,但是,階級的出現並不等於國家的出現,反映國家形成的材料應是多方面的。
近些年來,通過對二里頭遺址的發掘,使我們對相當於夏朝時期的社會情況和宗教內容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首先,在二里頭遺址發現了大型的宮殿遺址,其中二號宮殿東西為58米,南北為72.8米,說明當時已經建立起了國家。
在河南登封王城崗,也發現了古城堡遺址,在古城堡內,還發現了與古城堡遺蹟同時的奠基坑,坑內為夯土築層,在夯土層與夯土層之間,埋有成人與兒童的骨架,少者埋1具,多者埋7具。死者有成年男性、青年女性和兒童。這種現象應與當時遺址建築的祭祀有關。這些遺蹟屬於王城崗二期,碳十四測定的年代為距今4000±65年,正好在夏紀年之內。
夏朝由於是第一個奴隸制國家,因而表現在奴隸主對奴隸奴役的宗教行為非常明顯,主要體現在奴隸為奴隸主殉葬等方面。此時的墓葬便清楚地顯示出了階級的分化和對立。
解放以後,對二里頭遺址作過多次調查和發掘,在二里頭遺址的灰層及灰坑中,發現有埋葬人骨的現象,同時還發現有一些亂葬坑。1959年發掘二里頭遺址時,發現一些人祭的現象。在112號墓內埋有相互疊放的4具人骨架,骨骼都殘缺不齊,有的只存人頭,有的只存軀肢,還有的僅存頭骨和下肢骨或半個人頭,可能就是一種人祭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