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馬洪路:《遠古之旅》,陝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41頁。
原始社會多神崇拜的觀念,也反映了自然崇拜的廣泛性,對各種神靈的祭祀,祈求、膜拜,是人們對自然神靈的思想寄託。費爾巴哈說:"宗教的前提,是意志與能力之間,願望與獲得之間,目的與結果之間,想像與實際之間,思與有之間的對立或矛盾。在意志、想像中,人是一個不受限制的、自由的,無所不能的東西--上帝,但是在能力、獲得和實際中,則是一個有條件的、有所依的、有限制的東西--人,是一個在有限制的,與上帝相反的實體意義之下的人。'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人謀劃,而宙斯以另一個方式來完成',思想、願望是我的,但我所思所欲的卻不是我的,而是在我以外,不依靠我的。破除這個矛盾或對立,乃是宗教的意圖和目的"①。以祭祀為內容的宗教活動,歷史悠久,影響深遠。從原始社會開始,經歷萬年之久而不衰,時至今日在較多的少數民族中,每年都還要舉行與農業祭祀有關的宗教活動。甚至在一些民族中,如布朗族、獨龍族、怒族、納西族、西盟佤族等,宗教祭祀活動始終貫穿於農業活動的全部過程中。因此,農事活動便與宗教活動緊密結合,體現出了原始農業的顯著特徵。可見,宗教文化具有強大的影響力。這就是說,宗教一旦形成後,總要包含某種傳統的材料,因為在一切意識形態領域內,傳統也可成為一種巨大的保守力量。在中國民族志的材料中,幾乎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古老神話與傳說,其內容都與祖先的起源、圖騰崇拜有著密切的關係。如果把原始社會的宗教形式歸納起來,大致可以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為自然崇拜,崇拜的對象比較廣泛;第二,為祖先靈魂崇拜,崇拜的對象比較集中;第三,為占卜迷信。占卜的出現,與其它宗教形式一樣,有著一定的社會原因。儘管當時受到科學發展水平的限制,但必定它能說明人類的生產範圍擴大了,人們所需要知道的自然現象面廣了。
其實,原始社會的占卜,也是萬物有靈的表現形式,因為"原始人是在一個許多方面都與我們的世界不相符合的世界中生活著、思考著、感覺著、運動著和行動著"①。他們把發生的一切事物,都歸於神秘力量的影響,因此,占卜便成了測知天命神意的手段。
階級的產生,國家的建立,使宗教文化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可以說,從原始社會末期,宗教形式便帶有濃厚的思想,逐步打上了階級的烙印,尤其從夏王朝建立以後,宗教開始為少部分人服務。商周時期,在宗教形式方面,已經走向了極端化,當時雖然也存在著廣泛的宗教形式,但從宗教的性質而論,已經集中於對上帝和祖先的崇拜。
在商代,隨著奴隸制的發展,作為至上神的"帝"出現了,從此,商王總是以帝的身份進行對百姓的統治,這就自然地給奴隸制國家和暴力統治,加上了神聖的靈光圈②。人間的統治者,也就成了神靈的統治者。
西周時期,對上帝的崇拜雖不如商代強烈,但周人仍把天奉為有意志的人格化的至上神,其實,這是西周奴隸主貴族為其統治製造的理論根據。應該指出的是,這一時期周人已經出現了"天不可信"的思想,但又在很大程度上,繼承商人崇天的觀念,實際上這並不矛盾,周人是把宗教思想當成了一種統治人民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