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戰爭雙方訂立《神聖休戰條約》,將奧林匹亞定為競技場和和平聖地,提倡“不用武器和流血,而用力量和靈敏來確立人的尊嚴”。條約規定在競技會舉行期間,希臘各城邦都要實行“神聖休戰”,如果有人或城邦挑起戰爭,將受到嚴厲懲罰,從此開始了4年一次的奧林匹亞賽會。
還有一個傳說流傳最廣。相傳伊利斯國有一位美麗的公主,她在海邊遊玩時遇到了海神之子珀羅普斯。珀羅普斯傾慕公主的美貌,公主愛戀珀羅普斯英俊勇武。兩個年輕人墮入愛河。可伊利斯國王不答應這件婚事,他還想把女兒嫁給鄰國國王以換取一片土地。於是,他假意要考驗珀羅普斯的本領,要和他比賽駕駛馬車。
這一天,奧林匹亞山下陽光明媚,清風徐徐。珀羅普斯可不知道國王的毒計,滿心歡喜想取得比賽的勝利,好娶公主為妻。比賽開始了,雙方的馬車越跑越快,珀羅普斯稍占上風。國王看機會來了,舉起長矛刺來。誰知他的馬車恰巧軋到一塊石頭上,車子一傾,沒刺到珀羅普斯不說,自己也掉下來摔死了。兩位年輕人終於喜結良緣。結婚時,舉行了賽車和賽馬活動,就成了奧運會的開端。
當然神話並非歷史。事實上,古代奧運會之所以在古希臘出現,是由地理環境、生活方式、文化習俗、宗教信仰、價值觀念、審美觀點等多種歷史與文化因素造成的一個客觀歷史現象。
在古希臘城邦,每個男性公民都是戰士,為了增強戰鬥力,他們都很重視身體鍛鍊和各種技能的訓練。召開運動會,應該是檢驗訓練成果的一種最好的方式。學者普遍認為,最早的奧運會是在公元前776年舉行的,以後每四年舉行一次。因在奧林匹亞山下舉行而得名。
最早的競賽項目只是200碼(大約182米)短跑,後來逐漸增多,有:摔跤、擲鐵餅、投標槍、賽馬和賽車等。除了那些犯叛國罪和對神不敬的人,每個有氣力,身體靈活的希臘公民都可以參加比賽。
賽戰車是競技運動會的高潮。賽戰車是由4匹馬拉著的戰車,要12次繞經起點的標杆。轉彎時,車手們把韁繩拉得像弓一般緊。當臨近終點時,車手必須從馬車上跳下來,握著韁繩,跟著飛馳的馬車一起飛奔到終點。
比賽場上,眾馬奔騰,車輪滾滾,塵霧飛揚;觀眾的歡呼聲伴著隆隆的車聲、駿馬的嘶鳴,方圓數十里都能感受到那熱烈的氣氛。因為這種比賽,需要自己有馬,又要接受專門訓練,所以參加的往往是貴族的代表。
運動會結束,要在宙斯神廟附近舉行隆重的授獎儀式,莊嚴地宣讀各項比賽優勝者的姓名、他父親的姓名、所屬的城邦和出生地名。裁判們隆重地把花環分別戴到優勝者們的頭上,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桂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