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之筱不像趙泠,她沒經歷過想要靠近一個人而不能的時候,趙泠經歷過,就在她失憶的之後的那一段漫長的時光里,無數次想要觸碰她的影子卻不能。
正因如此,趙泠看到吳之筱焦灼於自己對她冷淡疏離的態度時,莫名心疼得緊。她平日裡那般的坦蕩張揚,喜歡也是那樣的熱烈不加掩飾,讓吳之筱承受這般難耐而隱秘的痛苦,實在是很為難她。
今日小貓照舊來巡視一圈,從矮牆上輕輕跳下來,穩穩落地。趙泠注意到它毛絨絨的肥嘟嘟的雙層頸脖裡面,深藏了一小團紙團,紙團上面寫著:「國朝律法卷十二戶婚第十二條。」
僅這一行,字仍舊是吳之筱慣用的端端正正的小楷,很正經。
趙泠看罷輕聲笑了笑,律法十二卷十二條:夫妻二人締結成婚,必得互敬互愛,互相扶助……一方身有傷,輕重不論,另一方應看顧之,不得棄之……
她這是要自己承擔起作為丈夫的責任,抽個空去看看受了腿傷的她,若是能照顧照顧,那自然是最好的了。
一本律法,被她用得如此爐火純青,倒真是不辜負了她在國子監讀的四年書。
她既知道夫妻之間應當如此這般,那她身為妻子卻為何故意惹他生氣?用各種言辭刺激他,還威脅他要棄了他,就只許她與別的男人談天說地,就不許趙泠對她避而不見?
這幾日她每天晚上念叨的詩詞和說的話他都聽見了,還聽得一清二楚,也酸得明明白白,雖然心中醋意深重不好受,但他還是強忍住了。
趙泠沒有一時衝動上前去質問她,狠狠懲罰她,欺負她讓她收斂些,知道些好歹。因他清楚,吳之筱這人很知道得寸進尺,若這次因為她的這點威脅便去看她的話,那麼下次她便會用更重的言辭,做更過分的事來威脅他,刺激他,好讓自己氣得去見她。
趙泠是不會讓她得逞的。
且讓她腦子裡日日念著他,想著他,盼著他,省得她用腦子去想別的人別的事。
「以色事他人,能得幾時好?」「上官先生是最好看的探花郎?」
趙泠暗暗琢磨著這兩句話,越琢磨後槽牙咬得越緊,拳頭緊握,關節咔哧咔哧作響。
書房內,書燈明亮若清夢。
他提筆,落字:貞和十四年九月十五日,親親吾妻筱兒在夜裡第六次念叨《妾薄命》詩句,重在「以色事他人,能得幾時好」句上,以此威脅警告我多多去看望她,去照顧她,去抱一抱她,切莫讓她有機會移情別戀,喜歡上別的好看的男子。吾妻筱兒的話很是在理,余深以為然,並特此記下此帳,日後吾妻筱兒若耍小性子說不要我照顧她,讓我離她遠點兒時,我便拿出這段舊帳來與她看。
另有,親親吳妻筱兒還說旁人比我好看,此帳亦要牢牢記下,日後再慢慢與她算帳。
算起來,親親吾妻筱兒已欠我不少債,我閒暇時替吾妻筱兒粗略估摸了一番,這輩子怕是還不完的,我允許吾妻筱兒用八輩子來慢慢還,十輩子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