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瑾起身倒了一杯水,放在她跟前。
但她遲遲沒有接。
而是繼續專注地看著自己受傷的手,兀自道:「你和薛兆,一個堂而皇之闖朕的寢宮、殺朕的人,一個用劍刺傷朕,這等行徑,簡直與造反無異。」
張瑾的手,就這麼僵在半空中。
男人手臂上緊實的肌肉致使手腕沉穩有力,即使保持很久,水面也紋絲未動。
他垂眼看著女帝,沉默片刻,問:「陛下要怎麼樣?」語氣卻依然平靜淡然,好像完全不覺得她能做出什麼來。
「朕想殺了薛兆。」她仰頭看著他,說。
「薛兆並無傷陛下之意,若非陛下主動握劍,也不會被刀刃所傷,他罪不至死。」
「他不聽朕的命令,是為抗旨。」
「念在他多次護駕有功。」張瑾凝視著她,緩緩道:「死罪可免,活罪難逃,著令薛兆連降三級,罰俸一年,且再打七十軍棍,生死由命,陛下以為如何?」
七十軍棍。
軍棍和廷杖不一樣,打起來頗要人命,先前姜青姝打薛兆的那幾次,都只是打二十軍棍便夠了。
這七十軍棍打下去……就算是體魄極其強健之人,也不能保證能活下來。
這還真是下狠手。
再加上連降三級……
那就是直接從左千牛衛大將軍,降為中郎將,也就是霍凌之前的職位。
中郎將通判衛事,雖然還是天子護衛,但實權定然被削減很多,若薛兆能挨過這七十軍棍,此後也不能再隨便限制她了。
降級、罰俸、軍棍,三者同罰,姜青姝不知道張瑾是否要舍薛兆為棄子,但這樣的結果,還算不錯。
若姜青姝從小就受到君臣尊卑、禮法綱常的薰陶,或許連誅薛兆九族都難消心頭怒氣,然而此刻,她的心態還算平和,畢竟她主動握劍的確也是一種碰瓷行為,只要事後利益補償合理,那就沒問題。
但她就算心裡滿意,也不會表現出來。
「你還真是護著他。」她好像還在生氣一樣,斜睨他一眼,「朕可以勉為其難地答應,但這也僅僅只是薛兆。」
「罰完了薛兆,那愛卿呢?」
她話音一落,眼前懸空的杯中茶水倏然一晃,起了道道漣漪。
水生微瀾,心緒亦然。
她上半身微微直起,往前一傾,睫羽尚還有些濕意,毫無情緒地望著他,「別人欺負皇帝就要論罪,那你呢?你覺得自己有罪嗎?」
水面漸平。
他看著她,靜默片刻,唇角陡然起了一陣譏誚又傲慢的笑意,「陛下也想將臣革職問罪?」
她可以不用他,但是不用他,朝堂就會大亂,戰事也會不可控。
很多時候,他替她震住了太多不聽話的臣子,奸臣和忠臣,用對了都能算良臣,甚至有時候奸臣的用途還更大些。
就像他陪她去郭府一趟,即使一言不發,只要他人在那兒,那些暗中窺探風向人就已聞風而動。
張瑾深知,沒有哪個帝王敢貿然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