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我简单收拾了一下,锁好小院的门,跟着佩环进了宫。我心里有预感,这一走恐怕再难回来了。
我比佩环小一岁,身高和体型与她极为相似,加上发式和衣饰的遮掩,妆成她的模样并不困难。相处了一段时间,我开始学她讲话。她的声音比我纤细,我得刻意提着嗓子,不过很快就学到八分像。
眼睛的颜色是我最大的破绽,在暗处尚可遮掩,在阳光下一览无余。
“就一点办法也没有吗?”佩环问我。
“倒是有一种药粉,洒进眼睛里,可以变红色为黑色。娘亲教过我配方。不过效果只能维持三个时辰。”我犹豫着答。
佩环催我试那药粉,果然灵验。赶上佩环的嫂子进宫探她,佩环让我应付,对坐闲聊了半日都没被拆穿。佩环兴奋得手舞足蹈。
我揉着又痒又涩已经回复红色的眼睛告诉佩环:“这药粉不能常用,用多了眼睛会瞎的。”
佩环怪我不早告诉她,立刻宣布以后不许再用了。
相处久了,我发现佩环其实不坏,长了一副直肚肠。
那个我用来给人算命的签筒原本留在了小院里,佩环专门派侍卫取来给我,说:“这是你的营生,说不定哪天还用得上,你别给荒废了。”
我明白她是怕我想我娘亲,所以找个物件给我当念想。我心里领她的情,嘴上却说:“签是死的,人是活的。这条三寸不烂之舌才是我的营生。”
她呵呵笑道:“可不,你说我是蛟龙,能大展宏图呢,扯得跟真的似的。”
“你可真是闲得慌。”我损她,“都母仪天下了,还去求签算什么前程,平白耍人玩。”
“亏你也敢信口胡诌,还大方收钱,就不怕说错话圆不回去?”她笑我。
“嘿嘿,不怕不怕,有谁不觉得自己怀才不遇,该当更大的官,该赚更多的钱?错不了的。”我说。
“照你说就没有一个知足常乐之人?”她说。
“知足常乐之人是不会花钱求签的。”我说。
“哈哈,有道理!”她又像摸小狗一样拍拍我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