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这可以让您挑选,对不对?”拉尔斯咧着嘴笑道。
韦布把目光彩到沃姆普斯身上,沃姆普斯点着头说:“挑选吧,韦布。”
自然,他是来得及拔出手枪的,也许在另一个人把他打死之前他是来得及先干掉对方中的一个的。那又会怎样呢?他反正是要成为一个死人的,不经事先警告就会被打死。他现在反正是一个死人了;因为这里离居民区有数百英里远,根本无法到达,即便用上什么奇妙的办法克服了这数百英里路程的困难,他又怎能确保会找到居民区呢?
“咱们赶紧走吧,”沃姆普斯说,“走黑路并不是件舒服的事情,咱们还不习惯。过一两天咱们就会到达遥远的北方了……”
拉尔斯补充说:“韦布,咱们回到收购站,一定要为您的亡灵干杯。”
沃姆普斯不打算破坏他的情绪:“喝点什么好东西,韦布。到那时,咱们就能喝上好酒啦。”
韦布一句话也没说,甚至连动都没有动一下。他一动不动、近乎软弱无力地坐在沙地上,自言自语地说,“也许这就是最可怕的东西。当我清楚地知道马上要发生什么事情并装出一副似乎与我毫不相干的样子的时候,我怎么能坐得住……”
也许,整个事情都归罪于他们所经历过的一段艰难曲折的路程——人们跨越沙漠,随时都会遇到凶残嗜血的猛兽,随时都会遇到把人类作为自己的猎物的饥饿猛兽的窥伺和袭击。如果把沙漠里的生活简单地说成是一种最原始的需要,那么,新到的人很快就会明白,生命对他们来说,那可真是危乎殆哉的事情……
沃姆普斯终于说:“那么,您选择哪条路呢?”
韦布阴郁地回答说:“我宁肯冒险活下去。”
拉尔斯咂着嘴说:“糟糕,我们指望您会选择另一条路,那样我们就能够得到所有的东西,这样一来,我们就不得不给您留下点什么。”
韦布说:“你们随时都可以回来把我象免崽子一样干掉,这最便当不过。”
“嗯,”沃姆普斯说,“这个主意倒可以考虑!”
“把你的家伙给我,韦布,”拉尔斯说,“我们走的时候我会还给您。我们干么要冒险在动身之前还要让您在我们身上弄个枪眼呢……”
韦布从皮套里掏出手枪,顺从地把它交给纳尔逊。然后还象原先那样坐好,看着他们装上弹药,放到沙漠车里,整个准备工作进行得并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