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卫和我6点钟去隔壁邻居家聚餐。我带去了三豆沙拉和家常肉卷,伊夫琳做了花菜砂锅、酸乳酪和干酪。我问她要了4次食谱,她就是不给我。我跟大卫说她就是这种人。”
“聚餐愉快吗?”
“愉快。我们教堂的牧师夫妇也在。我们吃了饭,然后谈了谈为新的主H学校筹款盖楼的事情。”
“大卫是您先生吗?”
“是的,可他几年前走了,再没回来。要是被他知道那女人指派我干活,他一定生气。你认识她吗?”
“她是你的表妹艾丽斯。”
“回访的护士也这么说。我认识艾丽斯,那女人不是她。”
“你记得那天晚上特伦斯在哪里吗?”
“在家,和我们斗起。牧师太太带了烘肉卷,我觉得太干了。这话别外传。特伦斯去买冰淇淋的时候,牧师就不讨论了,等他回来再继续。伊夫琳叫他买香草的,他买回来柠檬的。她能不火吗?我的天哪,那女人大发雷霆。你是她的朋友吗?”
“我没见过她,”我说。“她是什么样的人?”
“疯女人。”她对起两只眼珠,吐出一截舌头,食指指着自己的太阳穴画圈。
“洛莉,能告诉我美国总统是谁吗?”
她靠近我,一根手指掩在唇上。“我没选他啊,别告诉人。”
“他叫什么?”
“理查德·尼克松。”
我继续坐着,喝了半杯柠檬水,闲聊了一阵,暗中看了手表,9点45分。我说要回酒店退房,起身告辞,感谢洛莉陪我说话,感谢艾丽斯同意我前来拜访。艾丽斯陪我走回前门,一路上我没有看到我带来的鲜花和巧克力,希望洛莉能看到鲜花,尝到巧克力。我相信她的回忆吗?是的,我相信。
我穿过假日酒店的大堂,走向电梯。我本计划在玛米和伊夫琳到达之前退房,但是转念一想,还是得回房间,在离开之前给亨利打一次电话。时间足够我收拾行李和准备会见,还能写几句笔记。
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来,“金西?”
一转身我便知道眼前的女人一定是伊桑的妻子。玛米一点儿不胖,非常结实,比我高,至少比我重18公斤。圆脸盘黑眼睛,黑头发梳得服服帖帖,在脖子后面用发夹固定。皮肤晒成古铜色,好像成天在户外工作。她穿了一条黑色宽松长裤,亮白的上衣,下摆长过腰部,系了一根皮带,耳朵上挂着超大的银耳环,手上的牛皮纸信封正是我留给伊桑的那只,因为在信封的一角,我看到了贝奇的小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