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上车门,锁好车,从钱包里拿出一张10美元塞到米格尔手中。“看好车,我马上回来。”
我三步并作两步回到休息室,找了一部公用电话打给切尼·菲利普警官。我简明扼要地陈述了两周前的那个周二的事件,以及.45口径手枪出现在我车里的原因。我知道自己说得没头没脑,特别是我尽力淡化抢劫事件的影响以及我是共犯的事实。他很大度,没有提出质疑,并且说20分钟内赶到。其实他15分钟就到了。
我坐在警察局切尼的办公隔断内,两个人面对面,我又把情况复述了一遍。野马车留在米格尔那里继续美容。切尼到现场后确认枪是一把.45口径的鲁格枪。他拍了现场照片,戴上乳胶手套,用一支铅笔套进扳机护圈,在不产生触碰的情况下把枪从座位下取出来,放进证物袋,贴上标签,要求我跟他回警局。为了表现我高尚的正义感,我同意了。他说弄清情况后就送我回洗车店。
如果鲁格枪不是失踪的凶器,与目前的调查无关,它就会被送到证物室,最终被遗忘在架子上。但我不这么认为。枪击现场的弹壳是.45口径手枪子弹,正是鲁格枪使用的类型。
切尼在回办公室之前,把枪送去了实验室,由弹道专家检测枪里射出的子弹是否与现场发现的子弹吻合。枪的序列号已经抄下,由档案科的同事从系统中查询枪是否登记。初步检查发现枪上的指纹己被擦拭干净,并且只开过一次火。等我们终于坐下来时,我问:“多久能查到鲁格枪的持枪人?”
“如果枪有登记,只要几分钟。档案科已经在办了,不需要我去催。我特别想知道枪怎么会到你车里的?”
“我告诉你最可能的情况,”我如此这番解释了乞丐偷走特伦斯·戴斯的背包,被珀尔发现之后决定拿回的过程。
切尼比我预期的更有耐心。
除了详细讲述我在此次抢劫中的角色以及费利克斯的行为,我特别讲到了波加特人残忍的报复行为,原因就是费利克斯拿走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他问:“你认为枪是费利克斯从他们那里偷的?”
“只有这个解释最合理。我们离开时,他缩在后排座,而且他是唯一坐过那里的人。因为他在宿营地看到并且拿走了枪,所以才被打。我认为丐帮一直在伺机报复。假如他说出枪藏在哪里,他们就会来找我了。州街南头的租车店老板目睹了整个过程,是他打的911。几天前我找过他,希望他能来认人。他看着这帮乞丐在海滩区域晃荡了这么多年,他知道是谁,但他害怕报复,不肯帮忙,你能怪他吗?”
切尼做着记录。“我去看看案子由谁负责,然后再想办法。你说有3个?”
“我说的是那个傻大个,秃头,戴红色棒球帽。”
“知道名字吗?”
“不知道,但是不难找。交通高峰期,他经常拿着一块硬纸板站在卡巴拉大街出口,肯定能找到。”
“你认为他和皮特的死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