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们问他是否认识这把枪,他说当然不认识,从来没见过。然后我们退出卧室,询问他8月25日晚上的行踪。当时他在北卡罗来纳什么地方拍电影。我们把鲁格枪拿给他看,他认出是自己的枪。现在我们有进展了。我们问他枪的来历,他说自己两年前住在洛杉矶时遭遇过一次入室抢劫,于是买了枪。在买枪之前他和妻子都拿到了持枪许可,并且学习了射击。行为认真谨慎,我们也及时赞扬了他好市民的品格。我们询问他和妻子最后一次拿鲁格枪的时间,应该是5个月前,他们去练习射击,事后他还擦过枪。”
我问:“他能证明自己不在本地吗?”
“没问题。你得知道,我们找他完全是突然的,他没时间准备。”
“好吧,所以枪是他的,事发时他不在本地,现在怎么办?”
“还有件好玩的事。”
“但愿真好玩。”我不耐烦地挥挥手,示意他赶紧说。
“我们告诉他抽屉里的半自动手枪可能是案发现场的凶器,他居然求我们把它带走。我们把枪放进塑料袋,贴上标签,回到警局,然后查了枪的序列号,猜我们发现了什么?”
“枪没有登记。”
“登记了,猜猜在谁的名下?”
“切尼,够了吧你?要么快说,要么别说,别卖关子,枪是谁的?”
“皮特·沃林斯凯。”
我告诉切尼说我走路回家。他得回去上班,而我需要透透气。解释不通。皮特的格洛克17怎么会跑到陌生人的床头柜里去的呢?事情的经过我们已经梳理过两遍。证实枪属于皮特之后,雷伊夫妇立即被请来警局谈话。他们非常配合,两人都同意交验指纹。桑福德·雷伊和妻子盖尔都不认识皮特·沃林斯凯,连这名字都没听过。两人都没有案底,皮特遇害当晚两人都不在加州,这期间他们启动了家庭安全系统,没有报警记录。乔纳请他们写下有权限进入房屋的人名单,只有几个人而己:清洁工,雷伊的私人助理,两位家庭成员。乔纳一一请他们来谈话。同时,鲁格枪和格洛克17的弹道报告都出来了,可以判断现场的子弹是哪支枪射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