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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军情报部判断,它能在敌人发动战争的24小时前发出警报。作战部对此寄于期望,把这作为发布动员令的基础。阻击由部署在停火线上的部队和空军担任。动员令发布后48—72小时,动员的兵力可在第一线发挥作用。如果同时实施总动员,全军兵力可达37.5万人。作为反击力量,在西奈战线有担任阻击的1个旅和担任机动打击的2至
3个旅,这些部队可在H时(战争爆发的时间)后24—48小时实施反击;在戈兰战线,可在H时后48小时使用动员的兵力实施反击。另外,战争爆发前,以方估计阿方10月7日发动战争,并据此拟定了作战计划。
总之,以色列的遏制力即是空军和装甲部队的反击力。使用这种反击力的前提是动员,而发布动员令又依据在此之前发出的战争警报。警报是行使遏制力的起点。那末这警报又是以什么为依据,这种依据是否能成为行使遏制力的依据呢?这确实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三、阿拉伯的反遏制战略
1975年10月,埃及国防部长贾马斯在阿方于开罗大学召开的十月战争讨论会上发表了文章。据他的文章说,埃及在十月战争中的战略
大致由以下内容构成。
(一)制定总战略
有鉴于六天战争的失败,埃及在十月战争前将重点放在了拟定军事和政治两个方面的总战略上。对于六天战争的教训乃至失败原因——这也是制定总战略的根据——举出了以下几点:
1. 政治目标与军事能力,既不均衡又不协调;
2. 由于突然决定进行战争,所以军队没有作好充分准备;
3. 军队在不了解应达成的军事战略目标是什么的情况下就实施了集结;
4. 国际舆论对埃及不利;
5. 战争爆发时,政府与军队不协调。
以上几点教训作为拟定反以色列战争总战略的借鉴,在十月战争中反映出来。这个总战略的目标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1. 通过政治上的努力,创造一种利于采取军事行动的国际环境;
2. 一旦决定开战,就采取先发制人的突然袭击,在开战24小时内要确立绝对优势地位;
3. 开战后,开展支援军事行动和灵活运用战果的政策。